垃圾徵費|環團家居實驗揭 兩成垃圾為即棄餐具 促設生產責任制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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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是否如期推行,在社會上存有爭議。綠色和平在今年3月招募45個家庭,參加為期7日的「垃圾徵費先行先試」公民實驗,發現他們的家居垃圾中,兩成屬即棄外賣餐具、近3成屬於包裝垃圾。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建議,政府除如期推行垃圾徵費外,亦應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制。她亦希望,政府可盡快定立香港各類減廢目標及落實時間表,令市民在垃圾徵費下真正「有得揀」,減廢又減費。

綠色和平招募45個家庭,參加為期7日的「垃圾徵費先行先試」公民實驗,發現他們的家居垃圾中,5成屬即棄外賣及包裝。(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在今年3月招募45個家庭,參加為期7日的「垃圾徵費先行先試」公民實驗,將家居垃圾分為3類,分別為外賣餐具、即棄包裝及一般垃圾,收集到垃圾徵費指定袋,並拍照和記錄。

團隊按此分析每個家庭的各類垃圾佔比,及垃圾徵費實施後需繳付的費用。參與家庭一星期平均購買近3次外賣,五成家居垃圾屬於由隨產品附帶的即棄包裝垃圾。其中以2人家庭為人例,平均每月徵費開支為40元,外賣及包裝垃圾佔21元,超過總體垃圾費一半。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認為,一半家居垃圾屬隨產品附帶的外賣餐具及包裝,惟此些垃圾在垃圾徵費政策下,卻要由市民「埋單」,造成付費或負責回收的不公平現象。她建議,政府除如期推行垃圾徵費外,亦應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制,助「社會減廢、市民減費」。

她表示,參考其他東亞城市經驗,台北及首爾在推出垃圾徵費時,亦會積極推行生產者責任制,包括規管過度包裝、要求連鎖店提供借還重用餐具系統等。她強調,連鎖企業具有社會責任應善用資源發展,故認為應建立方便消費者源頭減廢的選項,而非把徵費、處理廢物的責任轉嫁予消費者。

她又建議,政府應善用垃圾徵費的18億元收入作專款專用,加快增撥資源發展重用餐具借還系統及網絡,推動連鎖企業儘快去除無謂包裝,提供簡約或無包裝選擇,及公開產品包裝減廢量、重用率及回收量。她亦希望,政府可盡快定立香港各類減廢目標及落實時間表,令市民在垃圾徵費下真正「有得揀」,減廢又減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