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房署擬設$3000獎金打擊濫用 柯創盛稱有創意 助單位流轉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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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上周日(31日)透露,正研究仿效「好市民獎」,年內擬設立相似的舉報濫用公屋制度,如舉報成功後,舉報人可獲3,000元獎金。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柯創盛今早(2日)對有關做法表示贊同,又稱獎賞機制可推動住戶履行住戶責任,亦可帶動公屋單位流轉,認為不會影響鄰里關係。
柯創盛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稱,舉報獎賞機制有創意,可進一步鼓勵住戶履行住戶責任、互相提醒;他又指出,未有舉報機制前,日常都會收到住戶反映,「邊個單位可能長期無人住」、「水標電標無郁到」等。
他稱,住戶過往對公屋資源如何運用亦相當緊張,會不時向區議員、屋邨辦事處提出,故相信舉報機制對履行住戶責任具積極性,也可帶動公屋單位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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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創盛又認為,機制不會損害鄰里關係,因「住咩人、住幾多人(住戶)本身都知」,此舉則可透過住戶更了解公屋資源。
被問到當局亦打算與內地部門合作,加強抽查公屋申請人在內地是否持有物業,柯創盛就指,申報持有物業機制是讓申請人作合理、誠實申報,惟在實際執行上,申請人所持物業或涉祖屋、聯名物業等情況,相信屆時要依個案處理。
針對房署早前推出的第一輪資產申報表成功收回450個單位,柯創盛指「第一輪睇到係有效」,數目比想像中高,證明申報機制有效,體現公屋資源可合理分配。而房署由即日起,會向25萬個住滿10年的住戶發放第二輪申報表,收到表格的住戶,需在5月底前交回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