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經濟】 倫敦筍工 「夜皇」一周開工兩夜半 年薪$33萬
當城市人口不斷上升,以「時間換取空間」漸成常態。倫敦近年積極推動「夜間經濟」(night-time economy, NTE),以管理代替恐嚇,讓晚上變得安全,吸引更多居民與遊客感受晚間的魅力,增加政府稅收及就業機會。市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去年8月開始啟用通宵地鐵(night tube)及增聘管理夜間經濟的主管「夜皇」(night czar)。
「我返工從未試過朝九晚五,夜皇這份工的上班時間大約是晚九朝五。」第一任倫敦「夜皇」Amy Lame 上任兩個月後向當地傳媒表示已適應新工。上年11月,她由倫敦市長薩迪克.汗(Sadiq Khan)委任,每周工作兩天半,年薪3.5萬英鎊(約33萬港元),負責將倫敦打造成一個真正的24小時國際大都會,與夜間小企業、警方、政府等各方協調,以推動倫敦夜間經濟發展和捍衛夜間文化價值。
與夜行人對話
Amy坦言一星期不只工作兩天半,上任後便到處拜訪喜愛夜生活和晚上工作的人,由酒店工作人員、地區藝術家、交通警察、以至通宵在圖書館溫習的學生,「我問這些人很具體的問題:為什麼愛夜生活、有沒有難處、有何解決方法等等,他們有很多卓見。在解決大眾憂慮前,我認為對話是第一步。」
夜間經濟引來的爭議大多與噪音及安全有關,例如夜店 Fabric因有青年在店內吸毒後死亡而面臨倒閉危機,Amy認為如果當時設有「夜皇」角色,事情未必會發展至如斯地步,這亦正是為何需要設立夜皇一職,「我的工作就是確保每人都可過他們理想的晚上生活,不論是狂歡至清晨還是一覺好眠。」
「娛樂(entertainment)當然是夜間經濟的骨幹,但還有很多未發掘之處,例如很多日常事務我都想在晚上10點後做,剪個髮修個甲那樣。」她說上任以來,收到最多的意見是延長咖啡店開放時間,「很多晚收工的人希望放工後有個地方可以放鬆一下,不一定想喝酒。」
除了倫敦,致力發展夜間經濟的荷蘭阿姆斯特丹亦設有「夜間市長」,協調夜間經營者、政府與居民等意見,解決矛盾,保持城市的活力和經濟發展。
常說香港夜生活精彩,但認真想想晚上有何可做呢?大概是飲酒吃飯唱k?像香港著名Live House 「Hidden Agenda」過去經常受到過時的工廈條例所限而三番四次搬遷,夜間經濟如何擴大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