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融合教育政策搖擺 撤影印機致視障人士難「悅」讀
不少人仍以為視障人士要靠觸摸點字閱讀,但隨着科技發展,視障人士可以利用電腦或智能手機的語音讀屏功能,讀出書本內容,「聽」見文字。然而,單靠科技進步,政府有冇一齊進步,跟上視障讀者的需要?由於政府未為高等院校訂定統一的融合教育政策,港大視障畢業生盧勁馳在學時期亦是由自己發聲,才爭取到一部掃描功能佳的影印機;畢業後,曾一度因學校政策改變,收回位於圖書館的影印機,使他無法繼續閱讀電子檔。
2013年6月28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訂立《促進盲人、視障者及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接觸已發表著作之馬拉喀什公約》(Marrakesh Treaty to Facilitate Access to Published Works for Persons who are Blind, Visually Impaired, or otherwise Print Disabled)。根據公約,締約國及地區須更新版權條例,促進視障人士無障礙接觸知識,國與國的版權法不會限制。中國已經簽署公約,但尚待全國人大開會使之正式生效,故香港政府仍未草擬相關法例。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政府將視障人士閱讀的權利歸納為「融合教育」,資源針對就讀中小學的視障學生,至於就讀高等教育的成年視障學生閱讀權,仍處於「研究」階段。他希望在新一屆會期,爭取就馬喀拉什條約,要求政府推進視障人士獲得廣泛閱讀的權利。
欠統一融合教育政策 張超雄:政府賴「高校自主權」
張超雄在去屆立法會擔任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主席,他表示,目前高等院校沒有統一的融合教育政策,「基本上是各自為政,某些院校可能比較上心,對視障學生的照顧,例如主動支援他們閱讀學術期刊、學術參考書,製作電子書以供聆聽,但是未必全部院校都一樣。」
記者參考委員會的報告,原來政府認為,院校在學術及行政上享有自主權,並不適宜指示院校應如何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甚至表示「目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人數相對較少」,難以評估提供支援是否有效。
政府拋基本法 提私人草案因涉額外開支遭拒
張超雄說,去年曾和公民黨郭榮鏗提交私人草案,建議政府將特殊教育學生的年齡上升至24歲,涵蓋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學生。「但是政府以基本法第74條,即私人草案內容不可為政府帶來額外開支,及改變政府架構,拒絕受理。換言之,目前政府沒有專責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的部門,通常是教署及社署負責,而如果是高等院校學生,教資會只有一筆過撥款的措施,解決特殊學生的需要。」
今屆立法會會期已經開始,他續說,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已經結束,惟有循教育委員會跟進,「政府就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政策,其實很落後。」
盧勁馳嘆成年視障者無資源睇書
在2004年就讀港大比較文學系,07至12年升讀哲學碩士的盧勁馳,憶述當年苦讀,學校現有設施未能幫助自己應付繁重課程,所以他經老師司徒薇,向港大學生事務處爭取購置一部影印機,「我就讀文學課程,每星期要閱讀海量的參考書讀本,又要留意新近出版的文學著作,因為它們有助我完成碩士論文。偏偏學校的掃描器掃描速度慢,解像度低,費時之餘,又會因解像度不足,導致光學文字辨識軟件將已掃描的文件翻譯成純文字檔時,出現錯字,由於我無法用眼校對,如果之後我用語音讀屏軟件,聽取文字檔時會聽到錯字,一字之錯,隨時影響我理解文本,妨礙學業。」
為了讀書,盧勁馳爭取性能較佳的影印機,並靠它順利畢業。他回憶在讀書時期,他每星期都要找一天,花3-5小時用在掃描閱讀材料。他解釋,一部有較高解析度的影印機,3秒1頁的掃描速度,300頁的書大約有90%的準確度;但如果是普通掃描器,以同樣速度運行的話,解析度卻只有大約五成。「正常人有眼力可以自行校對,我們視障者一行錯三個字,少三個字,讀不懂就是讀不懂。如果有更好的器材可以做到較理想的效果,幹嘛不能提供?」
畢業後由於從事文字工作,便申請舊生圖書證出入圖書館,因為那就是他唯一能依賴的讀書資源「圖書館雖然答應購置,但因為視障學生人數少,便將影印機放在職員室,我們與職員共用。」
政策有變 輔助設備一度被沒收
然而今年7月起,圖書館通知他不能再用有更佳掃描功能的影印機,原因是大學資訊科技政策有變,所有職員室內的影印機不能讓學生和舊生使用。「明明影印機購置的原因是為了輔助視障學生,我有向圖書館反映,沒料到他們建議我用回掃描器,而且又指沒有視障學生用到影印機。我覺得這個決定沒有諮詢使用者意見,他們更是每星期見證我回來。」
據理力爭,卻被圖書館職員指他不肯妥協,「他們話我野蠻。然而我是作家,又是文學刊物的編輯,申請了舊生圖書證,理應可以使用圖書館的資源,不應受任何障礙,即使政策更改,也應該主動為受影響的使用者安排,而非叫我用回性能較差的掃描器。」
訪問完盧勁馳數日後,他向記者透露,經過連日反映,圖書館館長回覆他的信件,稱會考慮更改圖書館共享學習空間內的影印機設定,讓他使用。
失明人協進會:每年只有2至3成新出版書籍能製成聲音書
本地不少視障人士復康組織,皆提供將書本製成點字書和聲音書的服務,並設有館藏,供視障人士借閱。失明人協進會在2011年起,獲賽馬會資助,為視障學生提供電子版教科書。
失明人協進會項目經理高碧姬表示,現時礙於版權條例,印刷書出版後,書商沒有責任提供電子版本予視障復康機構,製成聲音書,所以每年只有2至3成的新出版書籍能製成聲音書,願意提供的出版社少之又少。
「視障朋友想讀某些書,只能夠自己掃描,如果閱後銷毀,不公眾發佈,是版權條例2008年修訂後的豁免範圍。由於復康機構多數依賴外間資助,個別項目不能持續,故此會主力照顧中小學生需要。如果是純粹閱讀,愛書的視障人士,現在沒有特別的項目能照顧他們。」失明人協進會執行委員何家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