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麟街百年民房遺跡 市建局「五宗罪」:未勘察已決定拆卸重置 

撰文:陳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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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市建局H18重建範圍內的閣麟街百年民房遺跡,經中西區關注組及城西關注組成員研究後,確認建築年份為1879年。古諮會本來決定不予評級,現改為進行文物評級;市建局卻指初步目測評估後發現安全系數低,打算將遺跡拆卸重置。
昨日(10月17日)早上,兩個關注組的成員羅雅寧、張朝敦聯同公民黨陳淑莊、候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開記者會,批評市建局未深入研究即建議拆卸、拒絕公開安全評估、市建局未獲地政總署批准,不可進入遺跡勘察等「五宗罪」。而同日,市建局執行董事(商務)馬昭智亦召開記者會,指未有評級前,磚牆遺跡只是「舊物」,並解釋安全評估主要靠工程師目測。

昨日,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左)及城西關注組(右)張朝敦開記招,批評市建局未深入研究即擬拆卸重建閣麟街百年民房遺跡。得知市建局同日回應後,兩人趕到閣麟街現場,拉起橫額,並質疑市建局未獲地政總署批准下勘察屬於官地的遺跡。(陳銘智攝)

關注組:不容「未研究先破壞」

羅雅寧和張朝敦在記者會上指出,市建局早於9月8日,即古諮會推翻決定、重新評級遺跡時,已經建議拆卸重置,批評市建局漠視程序及遺跡的文物價值。而市建局一直拒絕原址保育,並稱有「初步安全評估」,姚松炎表示曾向市建局索取有關資料,卻被拒絕,羅雅寧則指,向地政總署查詢後,證實市建局10月初才提出探土申請,未獲批進入遺跡勘察,「因為遺跡所在屬於官地,到底市建局的安全評估如何完成?結果是否全面?」

市建局該份評估提到磚牆,「磚石構件作為擋土牆的安全系數低於最低要求,必須進行加固工程才可以符合安全及土力結構標準。」但是市建局的建議卻不是加固,而是直接拆卸重置,羅雅寧曾向土木工程署的工程師查詢,據說「加固擋土牆而不影響牆面的方法有很多,可根據土力數據找出最佳的保育方法,拆走並非必要。」

張朝敦則批評,市建局做法疑違反國際及國家文物保育法則,「根據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中國國家委員會的準則,文物應該原址保護,只有在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國家重大建設,遷移保護是唯一有效手段時,才可以進行。」

而市建局執行董事馬昭智(左)及總經理區俊豪(右)表示,閣麟街遺跡應該以拆卸重置方式,表彰本來價值。惟後來在記者提問下,兩人承認未獲地政總署批准勘察,初步安全評估由顧問工程師目測及按數據估算而成,並指日後文物若有評級變動,會因應情況調整處置方案。(陳銘智攝)

市建局:初步評估由工程師目測

市建局執董馬昭智和總經理(規劃及設計) 區俊豪召開記者會,回應關注組的指控。馬昭智強調,磚牆未獲評級之前,「它只會是舊物,而非文物。」而區俊豪介紹拆卸方案時,指磚牆遺跡長34米、高4米,「其實整個磚牆有不少地方填了石屎,是後來的改動,所以應該把磚拆出來,重建成完整的牆,長度會降低到12至15米,但能夠彰顯本來的價值。」

至於未獲地政總署批准,區俊豪承認現正申請中,初步評估乃由工程師以目測及依政府檔案數據計算磚牆遺跡的安全系數完成。馬昭智補充說,「我們認為拆卸重建是最可行方案,不希望原本是交流意見,最後被指責成一鎚定音。」他表示日後會因應評級變動和市民意見,調整磚牆的處置方案。

然而馬昭智反問,原址保留遺跡的意義何在,「如果保留,會唔會每日都有人企定定同市民講解磚牆歷史?」他亦重申,市建局一直聆聽民意,「否則成個H18重建範圍鏟晒啦。」

全港獨有的中環閣麟街「背靠背」唐樓遺址,古諮會現正決定重新評級。惟馬昭智認為,一日未獲評級,磚牆遺跡只會是「舊物」。(譚貴鴻攝)

羅雅寧:市建局對待文物的思維荒謬

記者向羅雅寧查詢,她回應指,市建局拆卸重建的理據「荒謬」,「這個遺跡已經屹立137年,不管是當年民房的業主,還是政府後來拆樓後,將磚牆當成擋土牆使用,修補一定會有,亦是生活痕跡,即使是禮賓府、舊政府總部,都有不同年代的增建和維修。遺跡不一定要美觀才有保留價值,而是它們經歷歷史洗禮,周遭有不少發展,也可以保存至今,那才是珍貴之處。」

她批評市建局不斷強調磚牆的安全風險,卻沒有完整的評估報告,「有好多方法加固牆身,拆卸根本沒有必要,明顯市建局覺得磚牆妨礙它的重建規劃,拒絕了解文物價值。」她補充,未來會繼續循區議會、古諮會等方面,爭取原址保留遺跡。

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和城西關注組張朝敦自從去年發現遺跡後,一直四處奔走,查出磚牆建於1879年,是港島現存最早,反映維多利亞城華人社區生活的遺跡。他們參考外國保育例子,建議原址保留磚牆。(譚貴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