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獲批建酒店商場 南生圍濕地緩衝區將有12幢Outlet?
新鴻基自2015年6月起開始向城規會申請將南生圍榮基村以南申請建12棟折扣商場(Outlet Mall)及商業漁塘,面積接近10個香港大球場的草地。公眾可於10月21日前向計劃(A/YL-NSW/241)提交意見。
發展商指特賣場服務訪港旅客 「易於往來落馬州過境口岸」
早前「雙十」公假,南生圍大量訪客進入以致塞車,有市民「野生捕獲」苗僑偉路上作交通指揮。南生圍可謂最受港人歡迎的後花園之一,但各發展商近年多次申請發展該地。
申請地段位於南生圍東面榮基村以南,據新鴻基提交的申請文件,地盤涉及92927.50 平方米,相約於十個香港大球場(草地面積),當中包括政府土地約4461.30平方米,工程包括挖土及填土。計劃建議興建12幢建築物構成的特賣場,樓高不多於地面以上3層或23.5米,並設有一層地庫,西面將設有商業養魚用途的漁塘。
申請人指「地盤與道路網絡緊密相連,方便連接香港其他地方,亦易於往來落馬州過境口岸」,又指地盤「具(申請文件寫「巨」)潛力作商業及旅遊業相關發展」,「服務區內居民及訪港旅客。」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是次申請如獲批,擔心會為南生圍商業化帶來不良先例。
長春社:商業漁塘與漁塘保育概念相距甚遠
吳希文指,該地段處於后海灣濕地緩衝區,根據后海灣規劃指引12C,須保護濕地保育區內的魚塘和濕地的生態完整,然而發展商提交的項目大部分以商業為主,偏離規劃意向。他指該地段現為一塊荒地,據發展商提供的俯瞰圖,以前曾為魚塘,但在80年代末被填平,他估計「可能是準備作貨櫃場用途」。他指,該塊地被劃為「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是一個先天的規劃失誤。這概念大約於90年代誕生,當年政府認為保育跟發展可以並行,設立「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讓發展商能「偷雞」,乘虛而入。
據規劃署《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10章(自然保育及文物保護),「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意思即「鼓勵把毗連現有魚塘而環境已受破壞的濕地修復」,列明「可進行綜合住宅及/或康樂發展計劃,並將濕地修復區納入計劃之內」,目的為「促使環境已受破壞的濕地上零散的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逐步遷離。」
長春社指發展商設商業漁塘,與漁塘保育概念相距甚遠,因為魚塘塘壆完全垂直、且鋪上石屎,不利水鳥使用,「不明白該商業運作的魚塘為何可滿足「濕地修復」的目標」。吳希文指:「一些塘主會認為飛過的雀鳥是來『偷食』,會趕走甚至殺牠們。」他指整個項目為會打擾雀鳥的生命週期,例如瀕危物種黑臉琵鷺。
就此計劃的申請將於11月11日城規會會議上討論,市民可於10月21日前就申請A/YL-NSW/241提出意見,在此網站上最底的「提出意見」按鍵填寫資料。
除了以上申請,近年亦有發展商於其他南生圍地段申請發展低密度住宅及酒店。當中新鴻基地產在榮基村附近的酒店暨商場項目,規劃署雖然反對,方案仍於今年3月獲批,改為酒店及商業用途;而傅氏家族財團牽頭的低密度發展項目,亦申請於南生圍興建29幢樓宇(19-25層)及140間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