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黎明高舉內褲回應警察性暴力爭議 「身體不是羞恥的事」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近日,社會開始出現警察對示威者使用性暴力的指控:有受害人出席集會時稱,有警員在拘留期間以硬物觸碰磨其陰蒂,甚至不許如廁,最後在眾人面前失禁;有天水圍女生在被警方制伏期間內衣褲外露,警方回應時表示因為示威者「不受控制」故有此行動。
香港教育大學任職社會學系講師黎明說,受害人要挺身而出發聲,她們要面對的,是整個社會制度下不可動搖的警權,甚至是被捕的風險,結果她們有口難言,傷口被埋在無底深潭,理解受害人的羞恥感,或許能給她們一點力量。
訪問這天正是「反送中MeToo集會」,黎明劈頭就笑說:「香港要搞港女集會,這是一個幾罕見的現象。」過去,她一直關注性別及女性平權運動。去年,她聯同公開大學助理教授容暉,揭發青少年機構突破有員工性騷擾多位女員工及義工醜聞。「連登一向不太喜歡討論女權,在這場運動來說,施加在示威者身上的性騷擾或者性暴力某程度上令大眾對性暴力關注多了。」
過去兩個月的示威行動中,警方不時被指對示威者使用性暴力,當中包括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日前在「反送中MeToo集會」中,亦透露了有女受害人在被扣留期間,稱遭警員用硬物磨擦其陰蒂;8月5日凌晨時分,一名女示威者在場被男性防暴警按在地上制服及抬走時,女示威者下半身內褲外露,惹來極大爭議。上周,化名呂小姐的受害人力控警方在拘留期間,以筆拍打其大腿內側,又被女警進行全裸搜身。女性示威者受到羞辱的事件像炸彈般接二連三地爆出,背後反映什麼問題?
對於有人指控警方全裸搜身,警方其後在例行記者會上否認多個指控。警方指,經翻查資料及閉路電線片段後,警員沒有對該名女事主進行全裸搜查、沒有要求她做蹲身站立,亦沒有十多名男警站在門外,又稱若女事主感不滿可以作出投訴。
警察濫權性暴力
性暴力普遍被認為是行駛權力與控制的行為,警察作為執法制度的一部分,被法律賦予警隊多方面權力和職責,黎明指,當警權不斷膨脹,與示威者的力量相比下上已有根本懸殊,性暴力就更易被推了一把。除了近期示威上,警方被指使用性暴力外,早於幾年前,警方使用性暴力情況似乎已有跡可尋。在2015年「光復元朗」的示威中,女性示威者吳麗英就稱被警員非禮胸部,甚至2007年的利東街保育行動中,有四女三男示威者被警方全裸搜身,事後其控訴警方濫權。
「Break the girls,break the men.」
警方變成施行性暴力一員,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生。今年4月,非洲蘇丹發生政變,總統奧馬爾巴希爾(Omar al-Bashir)下台,民眾不滿軍方成立為期兩年的過渡政府,各地爆發大規模示威,遭到軍方強烈鎮壓。據CNN報導,鎮壓期間,軍政府傳達了一個指令:「Break the girls, because if you break the girls, you break the men.」(打擊那些女孩,因為只要你打擊她們,就會連男性都一併打擊。)軍方鎮壓人員刻意鎖定女性抗爭者為目標,有社運人士指,有女示威者被帶到隱密的地方強暴,甚至拍攝裸照及錄像,更被威脅會被傳播開去。
黎明認為,蘇丹事件的性質,與香港警方在女示威者身上施加的性暴力接近,「他們都是唯一有權有能力使用武力的部隊,都是以暴力鎮壓解決政治問題,也都是和政府互相綑綁。」
人格侮辱 摧毀尊嚴最後一道牆
單純在身體上施行暴力,傷口或許幾個月後便能復原,但在身上施加的性暴力,留下來的影響卻相當深遠,受害人甚至從此躲在一角,永活在被羞辱的陰霾。能使這種性暴力攻擊行之有效的,社會風氣是無形的推手。女性身體脆弱、被看到了就不再純潔,甚至被玷污了,這個的文化觀念確確實實存在在華人社會,甚至全世界。黎明說:「這種文化觀念無形中會產生一種權力來傷害你,令你覺得羞恥,令你覺得內衣褲被他人看見,身體被逼暴露在公眾視線下,會不敢再出來遊行示威。」
這是一個好的時候,去破除對女性身體的迷思,覺得女性身體俾人睇到就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羞辱。我們其實願意與他們一起承受,或許會令羞恥感減輕。
「內褲本來不是羞恥」
8.5罷工當日,在沙田區的集會上,黎明當着前方大批街坊前,舉起一條自己的內褲,說身體自主權。有人質疑,她在二度傷害被害人,但她否認,更指傷害被害人的,是旁人從心而發的「羞恥感」,「如果可以改變這種對內褲羞恥的看法,令受害者知道,有人願意與她一同承擔羞恥的感覺,她就不是孤單一個人。」
將「羞恥感」共同分擔
黎明說,當身邊有人受害時,我們要做的是除了指責,還應將這種身體被暴露於眾的「羞恥感」共同分擔,繼以淡化,因為女性身體,本來不應是羞恥的事。「這是一個好的時候,去破除對女性身體的迷思,覺得女性身體俾人睇到就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羞辱。我們其實願意與他們一起承受,或許會令羞恥感減輕。」
警察性暴力以外 自省的可能性
在遭受性暴力後,受害人如站出來找警方求助,要面對Blame the victim的二次暴力,甚至被捕風險,令她們更難以找尋解放的出口。有機會施加性暴力的人不僅是警員,而是身邊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施害者,言語上的性暴力是一種。在是次事件上,不難聽到有些聲音說:『女手足唔好去前線,真係好危險,唔好拖累其他人』等等。黎明藉此很想帶出一個反思:「這些說話與『臭雞』、『八婆』字眼不同,但會帶來一樣的後果,就是限制了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自由。」
黎明說,這些言語或許是出於好心,但亦有機會令女性在參與社會運動時,承受的壓力可能比平常人更重。「每個人都可能基於傳統對於性別的刻板印象,或者一種偏見,令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空間受限制,這是我們需要重視的事。因為這場運動不止只屬於男性,正如大家經常說『這場運動不只是屬於學生』,一樣道理,不同年齡層、性別也可以參與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