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收地】名下有物業不獲政府安置 村民:唔肯聽我解釋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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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前,蕭伯伯的母親以每平方呎7.5港元買下馬屎埔一塊近萬呎的土地。今天,東北發展收地在即,蕭伯伯卻訴說自己「不被安置」,原因何在?原來他的太太名下有物業,根據政府提出的安置方案,有物業的村民裝不獲政府安置,蕭伯伯喊冤稱,物業並非他太太居住的,但政府卻拒絶聆聽他背後的隱情。
攝影:黃桂桂

持有物業者不獲安置

政府於2018年5月10日公布「發展清拆行動特惠補償及安置擬議加強措施」(510方案),方案內容指,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曾享受政府任何房屋福利者,均不能選擇遷徙至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建造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該屋邨會提供出租及資助出售單位),只能獲得一筆搬遷津貼。

要證明一個人有返工就話啫,點證明佢冇返工啊?
馬屎埔村民蕭伯伯

政府:請證明太太沒有工作

蕭伯伯說自己不被安置內有冤情,「該物業是一名親戚借我太太的名字所買的,50多年來,我太太都未曾住過那間屋,而且她一向沒有工作,哪來的金錢買樓?」他指當他向政府職員訴說真實情況時,該職員反問:「請證明你太太50多年來都沒有工作。」蕭伯伯怒言:「要證明一個人有返工就話啫,點證明佢冇返工啊?」他批評政府從來沒有詢問他的物業來源,就斷言他持有物業,「唔肯安置我」。

患有腳疾 不能上唐樓

84歲的小地主如寶婆婆亦面對同樣的問題。「政府說我的先生及三個兒子名下有一個物業,所以不安置我們。但那是一個只有數百呎的唐樓單位,我由於走路不便,根本不可能居住於這個需要行樓梯的唐樓單位,但政府咬死我有間屋,唔肯聽我解釋。」說時她按了按自己的腿。記者記得,當如寶婆婆為我們打開她家的大門時,走路一拐一拐的。她說,她患有痛風。

二人家庭 獲萬六搬遷津貼

若然得不到政府安置,那麼蕭伯伯和如寶婆婆在整個東北安置補償中可以得到甚麼?以蕭伯伯為例,在分戶政策下,他及太太屬二人家庭,只可獲得16050元的住戶搬遷津貼。510方案中的搬遷津貼會視乎住戶的家庭成員人數發放,按現時水平計算,一人家庭、二至三人家庭、四至五人家庭及六人或以上家庭,可獲發放的住戶搬遷津貼分別為9410元、16050元、22110元及28840元。

若然得不到政府安置,那麼蕭伯伯和如寶婆婆在整個東北安置補償中可以得到甚麼?

千呎土地換不了二百呎蝸居

此外,由於蕭伯伯是小地主,擁有近萬呎農地。根據地政總署《新訂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新市鎮發展區和受全港性主要工程影響的新界地區(合稱甲區),以及港九市區的農地擁有人,可能獲得每平方呎1348.8元的特惠補償。即政府收回蕭伯伯的萬呎農地,蕭伯伯可獲約1300萬元的收地賠償。而擁有約千呎農地的如寶婆婆,則只能獲得約130萬元的賠償,甚至買不起同區一個二百呎的單位。

年紀老邁的蕭伯伯說,他不求甚麼,也不想跟政府爭甚麼,「唯一希望,是可以安置我們,讓我可以和仔仔孫孫一起居住,唔好話全部,一個都好。」

在分戶政策下,蕭伯伯及太太屬二人家庭,只可獲得16050元的住戶搬遷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