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露天食肆牌照】3年僅批兩宗 居民聯署求提高申請透明度
「西貢是香港的後花園。城市人在週末和公眾假期湧向這裏,因為它擁有美麗的沙灘和精彩的遠足徑。在碼頭海邊走走,選擇一些喜歡的餐廳戶外座位,坐下來感受西貢那份大自然氣息…可以嗎?」「Occupy Seating in Sai Kung」(西貢佔據座位)聯署發起人Rosemary如此寫道。
她是一名居於西貢近20年的外國人,到底她有何訴求,要occupy(佔領)什麼?
發起人:望食環署加快批核露天食肆座位牌照
過去三年,食環署在西貢僅批出兩宗露天食肆座位牌照(Outside Seating Acomodation,OSA)。2016年至今,更未有申請獲批,惹來一群來自世界各地居民的不滿,發起網上聯署「Occupy Seating in Sai Kung」(西貢佔據座位),要求提高申請牌照的透明度,以增加戶外食肆數目。
聯署發起人Rosemary Torrance,不是餐廳老闆,只是一名居於西貢近20年的外國人。她去年設立Facebook專頁「Occupy Seating in Sai Kung」,再今年4月發起網上聯署,要求食環署加快批核露天食肆座位牌照的申請。根據食環署網上公開的牌照名冊,西貢現時只有28個露天座位牌照,但餐廳搜尋網站Openrice顯示,擁有戶外座位的西貢餐廳數目為76間,證明很多食肆是無牌在戶外設置食客座位。
「每個人都在抱怨食環署發牌慢,檢控快,但卻沒有人為此做事,那就由我去做!」
Rose表示,曾兩度目擊食環署執法,以人頭計每位食客向店東罰款500元,若當時有6名食客,即要罰3000元,餐廳一天的收入一下子全沒:「我與朋友到常去的海鮮餐廳用膳,有一次,食肆放在門外的椅桌沒有了,老闆說食環檢控,於是把椅桌收起。我與5個朋友遂拿椅子坐在門外,碰巧食環署職員真的來巡查,票控老闆。我們嘗試向食環解釋,是我們拿椅子坐,與老闆無關,況且當天下雨,整條街只有我們,沒有阻礙途人,但食環署職員沒有理會。」她深感不公,於是發起聯署,再聯絡區議員,她說:「每個人都在抱怨食環署發牌慢,檢控快,但卻沒有人為此做事,那就由我去做!」
Rose指由於聯署初時用英文發動,後來才加入中文翻譯,故大部分聯署人是西貢外藉居民,目標收集1,500個簽名,至今已收集到1,223個,她呼籲全港市民聯署,將訴求交給食環署、民政事務總署、地政總署及警務署,要求食環署提供清晰的申請指引,暫緩對食肆巡查及罰款。
違法經營可判監禁
根據食環署露天座位申請指引,當食環署收到食肆申請後,會將申請轉介7個部門,包括建築署、屋宇署、消防處、地政總署、規劃署、運輸署等,再由民政事務總署進行公眾諮詢。指引列明標準處理時間為46個工作天,然而,有餐廳申請長達兩年仍未獲批,食環署亦向本報表明不能提供實質平均處理時間,市民無從得知該署有否兌現服務承諾。
根據食環署提供本報的數字,從2013年至今,西貢區共有33宗申請,但獲批出牌照的只有2宗,當中有12宗申請不獲批准,8宗是撤銷或放棄申請,食環署並沒有解釋不獲發牌及申請人撤回或放棄的原因。
根據《食物業規例》,未經許可設置露天食肆座位,東主可被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屢犯者更可能被吊銷食肆牌照。
那麼餐廳東主為何鋌而走險?西貢餐廳Casa合伙人Nathan Fleck表示,露天座位是重要的收入來源:「你看,誰坐在室內?」他指一指西頁市中心的餐廳,食客都坐在室外享受陽光與美食。6個月前,Casa新開分店,Nathan表示:「因新店是連同露天座位牌照一併轉售,我們才願意承租。」他們的舊店露天座位牌照申請已兩年,至今仍音訊全無。
區議會主席:政府指引清晰
前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發牌制度愈收愈緊
對於聯署發起人批評,食環署批出牌照進度緩慢及欠缺透明度,西貢區議會主席吳仕福卻指,政府發牌指引清晰,有既定申請程序,條例寬鬆,與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意見相反:「發牌制度愈收愈緊,餐廳要申請續牌都困難!」
政府曾明言要推廣露天食肆
為發展本土經濟,政府早於2003年表明推廣露天食肆試驗計劃,當時以西貢及赤柱為2個試點,簡化申請程序,改成由食環署「一站式」處理申請。然而,翻查立法會資料,張宇人於2003年表示,首批露天食肆座位申請於2001年提交後,18個月才在西貢區發出首3個牌照。到了2003年6 月,牌照數目只增至15個;至15年後的今天,亦只發出共28個,即是每年不足兩個。
早在2013年,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已就相關問題提交「主動調查報告」,建議食環署加強推廣食肆在露天座位提供飲食服務,促使這種經營模式合法化及規範化,因「不單會便利食肆經營者及顧客,同時亦會減低食環署執法的壓力」,惟現今食環署非但沒有推廣,張宇人更認為「申請露天座位牌愈來愈困難!」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截至7月5日) |
申請個案 | 13 | 11 | 5 | 4 |
獲批准的個案 | 0 | 0 | 2 | 0 |
申請人撤銷/放棄申請 | 2 | 4 | 2 | 2 |
不獲批准的個案 | 8 | 4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