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談性】社區色魔案頻生 團體開班教小朋友保護自己

撰文:黃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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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案最近成為熱話,如上月於葵涌石籬邨、六月於九龍灣啟晴邨、四月於屯門輕鐵等等個案,幾乎每月聽聞。根據警方數字,在2015至2018年6月期間,每年分別接獲504宗、477宗、478宗及229宗有關侵害兒童性罪行個案,4年半間共達1,688宗。反性侵性騷擾運動「#Metoo」席捲全球,在成人能勇於發聲時,兒童如遭到性侵或暴力對待,又有沒有表達的權利?
攝影:黃文軒

社區怪人怪事多 擔心兒子受侵犯
梁太住在葵涌附近的屋邨,她最近聽樓下保安員說,有幾名行為異常的人搬進同一座樓,嚇得她與一眾街坊都心驚膽跳。最令她一家害怕的,是那些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眼神及捉摸不透的行為:有一次丈夫剛踏出𨋢門,便碰到大門口有人在大吵大鬧,更揚言要「打死你」,結果她丈夫嚇得立刻跑走。「我屋企人試過遇到呢啲事,所以都擔心。」梁太憂心忡忡地說。

梁太在訪問時說得最多的是「擔心」二字:擔心被人突然襲擊、擔心小朋友被侵犯、更擔心的是,兒子連被人侵犯後都懵懂不知。

為兒子把關 母子形影不離
家中只有獨子阿皓,梁太疼愛至極,兒子絕不能離開她視線範圍,於是若他外出,即使是到球場玩都得與母親一起,她猶如自動擔當起保安角色,環視四周,觀察有沒有發生危險。有時遇到不禮貌的玩伴,梁太會立刻起來拉著兒子離開:「我哋去公園玩,有啲小朋友會直接喺滑梯旁邊小便,我都唔畀阿仔同佢哋玩,我會帶佢走。」梁太曾見過小區內有人吸毒,「所以暫時唔會畀佢自己一個人出去玩,邊度都跟住。」她態度堅決地說。

自覺「怪獸」 送兒子去學自我保護
梁太心裡萬般擔心,但在兒子面前,她對「危險」的事封口不提:「我覺得成日同佢講擔心,可能影響佢。我都好矛盾,唔畀佢獨立又唔畀佢自己出街。」自覺單向保護不是辦法,於是她趁暑假為來年升讀小二的兒子,報讀了一個英文數學以外的班——學習保護自己,辨認危險。梁太說,雖然學校有性教育,但為兒子報讀課堂會較安心:「我哋係打預防針,小朋友要去摸索,我想個仔增加多啲對自己嘅認識。」其中一個是救助兒童會今年暑期首次為基層兒童舉辦的課程,讓兒童學習認識社區存在危險,同時學習保護自己。在性教育或暴力對待上,都鼓勵他們自己發聲。

梁太與兒子會儘量避免走到小巷,她說:「行大路,如果有咩事都多幾對眼。」

訪問這天是最後一天的課堂,課堂導師與阿皓討論起「危險」的議題。「你知唔知邊度係危險嘅地方?」阿皓梳著整齊的短髮,個子比同齡人高。他一會兒害羞地躲在白板後面,一時又興奮地活蹦亂跳,面對提問,他想了一會然後大叫:「垃圾房!」眾人百思不得其解。導師繼續追問:「垃圾房有咩咁危險?」阿皓精靈的答:「因為有老鼠!」

對兒童來說,危險是......
小人兒知道什麼是危險嗎?在七嘴八舌的課堂中,兒童逐一說出什麼是「危險」:地震、火災……當導師再追問下去:「平常生活中,這些時常發生嗎?」小朋友們才開始認真地動動腦筋,有人會說:「別人的家有危險!」在導師引導下,他們找出「危險」的成因:原來是家庭裏有暴力事件發生。

課堂透過兒童自行指出身體有哪些部位可觸碰、哪裡不可觸碰,他們可以自行討論。

是次課程內容以兒童參與權為重心,在此方針下鼓勵學生們表達自己、認識暴力行為。「我們不是用教的方法,不會為兒童定義什麼是暴力、什麼是安全與不安全,所有答案都由兒童自身出發,他們認為危險的,我們再加以引導。」 救助兒童會香港項目主任莊慧雅強調,兒童在課堂中有參與權,對性教育的議題也可以自由發言:例如有哪些身體部分可以觸碰,每個兒童的定義或不同,分辨對自己而言好與壞的接觸是重要一環。莊慧雅解釋:「小朋友其實知道什麼是危險,他們也有主導權,為自己的危險及求救用語定義。」

香港於1994年成為《兒童權利公約》締約方。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有十八歲以下的兒童都有「生存」、「受保護」、「發展」和「參與」四種權利。

兒童都可以表達自己:說不要!

她舉例,課堂有一章教導兒童如何保護自已,有一個方法叫暴力三部曲,首先由兒童自行寫上求救句子、接著是離開現場,最後是向人求助。「有小朋友會寫『請你不要!』。」她說。

如遇上不幸事情,求助後最重要的事,是懂得向他人表達情緒。兒童於成長階段或許不太懂得表達自己的情感,最初只懂哭與笑,莊慧雅表示,若發生事情後,第一步先要教兒童辨認自己情緒:「除了哭、笑、憤怒,情緒的背後代表有什麼需要?是否需要被尊重、重視?人有好多情緒,但若不表達出來,無法解決問題。」她鼓勵家長要令小朋友學習如何表達自已情緒,才能進行有效的親子溝通,找出問題根源。

「你想做什麼,如果你行前,我會說救命!」是阿皓自行寫上的求救句子。

關注組織:兒童性教育與生活脫節

多年前,電視廣告中曾出現「多多和寶寶龍」,教育小朋友保護自己三部曲:被人侵犯,要立即說不要及高聲呼救、要趕快逃到安全的地方去,還要把事情告知你信任的人。由預防性暴力到性教育,兩者關係環環相扣,在留意社區危險的同時,又是否應同時反思現時香港的性教育?

學校外判性教育課程 難以持續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指,現時有不少學校會將性教育課程外判給其他機構,而一年大概只有一至兩次性教育課程,她批評這種做法與生活脫節:「在校園中,學生之間最容易發生觸碰,最能幫到小朋友的,是教他們分辨哪些是有禮的接觸、無禮的接觸,教他們如何反應、救助。這些行為需要習慣,只是一兩次的性教育課不足以去到這個層次。」

香港性教育一直為社會詬病,亦有聲音指內容不合時宜。教育署於1997年編訂《學校性教育指引》,建議學校教授學生有關生理上的性知識、性傾向、性暴力。不過,指引編訂21年以來,從沒有加入過任何修訂,性教育在中、小學沒有設立專門課程,而指引也純屬參考性質。

根據指引訂明,性教育協助學生「培育尊重自己和他人身體私隱的態度,認識如何保護自己免受性侵犯、性暴力和亂倫」、「了解及掌握預防性騷擾、性侵犯和性暴力的方法,以便面對此情況時懂得如何求助」。而上述所提及的預防方法,教育局沒有為學校提供具體內容及方向,並強調學校已將性教育融入多個學科中。

多數學校避忌談性,或會選擇請外來機構舉辦性教育講座,黃惠玉指,這可能與學校怕談性會動搖學校紀律有關。

黃惠玉又指出,香港的性教育課程需要持續地進行,可參考外國的性教育,按學生的不同階段提供不同類型的性教育。她並且鼓勵學校的性教育課程,應開放予學生討論,讓學生自行找出有哪些可觸碰的地方、表達自已感受。學生的參與有何重要?黃惠玉說:「讓他們討論,才可以反映出學生有否(將所學習的)消化、有否將知識連繫生活。」她又慨嘆,「惟傳統中國人社會普遍不歡迎人談性,學校裏也有自己的紀律,能讓學生參與的程度甚低。」

在香港社會,說「性」難,讓兒童談「性」可會更難?當社會指責變態色魔、虐待兒童的加害者時,又有沒有想過如何從性教育著手,讓一切事情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