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奴隸3】政府零支援卸責予NGO 僱主外傭陷勞資糾紛雙輸

撰文: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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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uka(化名)在斯里蘭卡創業失敗後,為了養育一對子女隻身前來香港打工。在讀不懂的合約面前,靠簡陋的翻譯簽好合約,她以為自己將會照顧一家六口。一程飛機過後,她才知要照顧的是一名半身不遂、性情暴躁老太太,亦旋即被僱主沒收身分證明文件。開初Charuka硬著頭皮打工,請求一雙手套去幫老人家吮吸痰、換尿片但被拒;甚至被要求「按摩」僱主私人部位,她試圖用衣服隔開時僱主破口大罵:「我有給你全數薪金,你是我的奴隸!」
攝影:高仲明
(此為現代奴隸專題報導之三)

如果你和僱主同住,但僱主惡言相向甚至施暴,你可以去哪裡?
我不想再在香港或者斯里蘭卡受苦了,如果我死了,至少政府可能會給我的家庭一筆錢。
斯里蘭卡籍外傭Charuka(化名)

向中介求助沒用,Charuka吞下15粒藥丸想要自殺。途人發現,報警將她送院,醒過來後她跟在港提供援助的反人口販運組織Stop Trafficking of People (STOP.)說:「我不想再在香港或者斯里蘭卡受苦了,如果我死了,至少政府可能會給我的家庭一筆錢。」

因為託兒和安老政策未臻完善,城市便需要外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30年後香港將需要60萬外傭,每六個打工仔就有一個是外傭。那他們遇上問題的時候可以找誰?責任竟統統落在非牟利組織身上。

買餸煮飯,分發食物,女子即便見到陌生人也會問:要不要留下來一起吃?

外傭連自己權益也不知道?

2017年人力資源委員會上,時任議員劉小麗問及外傭是否充分知道自己來港工作的權利和投訴渠道?當時勞福局常任秘書長譚贛蘭答,政府一直有做教育工作,如印製單張、在2016年4月推出「外傭專題網站」;又會出席各國領事館舉辦的新來港外傭講座和文化活動,例如在2016 年參加了47個講座,吸引了約3,200名從菲律賓和印尼新聘請的外傭。

但全港外傭數字至去年年底足足37萬,佔人口二十分之一。劉小麗和委員會主席梁耀忠建議政府親自在港舉辦類似講座。勞工處回覆記者查詢,指計劃為第一次聘請外傭的僱主和新來港的外傭舉辦簡介會,以提高他們對各自勞工權益和責任的認識。

勞工處說會為第一次聘請外傭的僱主和新來港的外傭舉辦簡介會,以提高他們對各自勞工權益和責任的認識。
當你的目標對象本來是較弱勢的一群,政府會主動接觸他們,抑或等待求助?
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

勞工處的資訊有多能接觸到傭工?見微知著。「當你的目標對象本來是較弱勢的一群,政府會主動接觸他們,抑或等待求助?中環常有外傭資訊攤位播片,入面只有負責電腦操作的人,外傭找不到人問。星期日只有這些攤位,也沒能去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星期日休息)。」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說,「現在政府是靠非牟利組織處理外傭的問題,但我們本身並沒有受政府資助。」

庇護所近月失去了主要投資者,透過組織活動,他們希望在民間籌款,支撐庇護所這一兩年的營運——小至一餐早餐,大至延長簽證的費用。
現有政策下,一年內如果終止合約兩次,入境處可能(以跳工為由)拒絕批出下次工作簽證,他們回國再入境又要再付一筆中介費。點樣證明自己因剝削而走?
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

「裸辭」的不可能

「就算知道有問題,問題在於應該點做?」唐曉昕在移工組織工作已一段時間,更多時候她看見被剝削外傭的猶豫不決。「好多工人會說,係,我知這些(剝削)是不可以的,但我未必會去求助。現有政策下,一年內如果終止合約兩次,入境處可能(以跳工為由)拒絕批出下次工作簽證,他們回國再入境又要再付一筆中介費。點樣證明自己因剝削而走?他們怕的是終止合約的結果,政府如何避免他們怕的事情發生?我不見政府有努力去避免。」

將香港打工仔常說的「裸辭」放在外傭身上,後果可以是簽證不獲批,又或者重新工作的頭半年將大半份人工割讓給中介還債。「如果無咗份工代表咩?唔只係坐係度無錢。」唐說。

「如果無咗份工代表咩?唔只係坐係度無錢。」唐曉昕說,外傭想的是下一份工怎麼辦。

勞福局說外傭貢獻大 落難時卻沒臨時庇護?

外傭如果克服上述種種障礙,決心終止合約,必須在兩星期內找尋新僱主,否則就要離境;倘若與僱主間有刑事案件或欠薪糾紛,前者需時半年或更長,後者則一般需4至6個月處理。在這段期間,外傭要留港做證、延長簽證,卻無工作收入。庇護所除了支撐他們也是讓他們找到些朋友,互相幫助和學習。

2017年,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連續兩年將香港列入第二級觀察名單,和阿富汗等地同級,裡面提到政府現有法則不鼓勵受剝削者主動求助;像在冗長的等候期間無法工作,使他們疲於與執法部門合作,寧願回家去。

2017年,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連續兩年將香港列入第二級觀察名單,和阿富汗等地同級,裡面提到政府現有法則不鼓勵受剝削者主動求助;像在冗長的等候期間無法工作,使他們疲於與執法部門合作,寧願回家去。
今天是36萬人,將來是60萬人,我們必須探討如何為這些「姐姐」們提供更多及更佳的地方,讓她們可以愉快地度過假日,及加強大家的互相支援,這已經不是可以讓其「自然」發展便可以解決的社區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1月19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政府現時並沒有公營庇護措施支援這些傭工,結果他們只能依靠民間庇護所如白恩逢之家,或者按逗留日子收費的中介公司。白恩逢之家收入全靠捐款,但近月主要捐款者停止募捐,面臨營運危機。如果白恩逢捱不下去,還有哪裡可收留無家的傭工?香港自1970年代初開始輸入外傭,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也說外傭「對本港發展有重大貢獻」;政府有沒有責任伸出援手?簡單如在他們有需要時提供庇護居所和基本經濟支援。

問及勞福局會否資助非牟利機構為有需要外傭提供臨時住宿,勞工處並無直接回答,只指如有外傭受虐待,執法部門會與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及中介公司等協調,為受害人提供緊急協助、輔導、臨時居所等;有需要的外傭亦可接觸其總領事館。 

今年3月,政府終於宣佈跨部門合作推行「香港打擊販運人口及加強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行動計劃」,計劃內提到保障外傭不受剝削,以及在受害情況下提供臨時住宿、心理及經濟支援,獲准延期逗留及豁免簽證費用等,但政府未有詳列推行時間及細節。

外傭既然重要,為何沒有基本的公營臨時住所容讓遇有勞資糾紛的她們安身?
「政府引入外勞,但所有問題卸給僱主和外傭,這對僱主都不公平。」
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

政府卸責 外傭僱主雙輸

網上討論區部分僱主心態是一放給外傭自由,他們就會學壞,唐曉昕說,這種控制心不代表所有僱主都壞心腸,而是僱主背後也支援不足,有事只能找中介,政府不見得有幫忙。例如外傭懷孕不能解僱,有老有嫩的僱主很自然會想難道要照顧多一個人?「政府引入外勞,但所有問題卸給僱主和外傭,這對僱主都不公平。政府肯定外傭的生育權利,但你想佢去邊?此外,政府也將外傭服務全推給NGO負責。」

長遠而言,關注移工組織仍然希望政府循聯合國建議廢除「兩星期規則」遣返政策,檢討「強制留宿政策」;至少在住宿條件上列明政府立場——傭工睡在廁所、廚房可以接受嗎?「Erwiana(2014年印傭Erwiana被嚴重虐打事件)是極端例子,但為什麼現有系統會容許她的事發生?我們機構每年大約服務4,000至5,000人,數字反映有一定外傭正面對問題,那庇護所和支援就有需要出現。」她說。僱主的照顧需求和外傭工作環境有待改善都是真實的,政府不從中協調,雙方權利只能如拔河賽你死我活嗎?

女子在這裡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