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福音】IT公司推月經假 老闆:都驚男同事話唔公平,所以…
亞洲多國如韓國、印尼、菲律賓等以立法為女性提供有薪月經假。但在香港,月經假不是熱門的社會議題,除了部分機構、組織如街坊工友服務處、工黨、女工會等亦設有月事假,一般企業的女職員如因月事身體不適,得花幾百元看醫生,憑病假紙申請病假。但有間應用程式(App)開發公司於兩年前已設立月經假,公司幾個老闆都是雄糾糾的男士,何以能夠體諒月經來潮的痛楚?
應用程式開發公司 Innopage 共同創辦人李勁華笑道:「月經假唔係我諗㗎!你唔講,男上司一定唔會知。係有個女同事有日提出,整咗個表,印出嚟講邊啲地方有,話外國係咁咁咁,話𠴱日返唔到工,返咗嚟都頂唔順要返屋企。」
女同事:痛到暈,請假對大家都好
這個女同事叫Karen,在Innopage負責市場及業務發展。每逢月事,Karen有時會嘔吐、感覺想發燒、冒冷汗、腹部絞痛,甚至曾在街上暈倒。Innopage規定,一年首兩次病假不用交醫生紙,但之後請病假便須出示醫生紙。未有月經假之前,Karen試過忍痛看醫生以請假;也試過回到公司後,極度不適要坐的士回家。Karen覺得如果不將難處說出來,在公司暈倒,同事會更驚慌,所以事先說明,以及請假對大家都好。
兩年前她在年度工作檢討時,「膽粗粗」向老闆提出設立月經假,她表示公司有四個女同事,每逢月事都十分不適,影響工作能力,加上其工作性質是「自己顧自己」,即今天做不完,可以翌日再處理,不會把責任留給別的同事,才夠膽向上司提出要求。她也擔心男同事投訴不公平,同事也試過鬧着玩抱怨自己沒有額外假期,她就說:「咁你冇月經呀嘛,你唔會明。男同事都feel到我哋𠴱幾日情緒比較低落,但我哋休息一日已經唔同哂。」
老闆:也怕男同事感不公平
李勁華點頭道:「我聽了之後,也想過怎樣才合理。如果你身體有周期不適,那我定期讓你放一日假合理點,還是定期要你暈着出街,付百幾元看醫生再請假合理一點。」
女同事有月經假,男同事有可能會覺得不公平,你m到可以請假,那我頭暈身㷫又可否不看醫生就請假?李勁華當時也考慮過男同事的感受,他說:「Karen提出要月經假之後,都有諗男同事點算,如果男同事有日肚痛,喂,肚痛睇咩醫生?都喺廁所屙緊,仲要碌去睇醫生?所以如果男同事係咁,都可以照女同事月經假安排咁請,當然要有合理理由,唔可以太寬鬆,成日都咁就係濫用。」
大公司較難推月經假
女同事每月放一日月經假,男同事又可能幾個月肚痛一次,不會擔心生產力下降,盈利減少?李勁華點頭道:「我當最差的情況是所有人連男同事都放,即是沒有了1/22.5或1/20的生產力(工作日為分母),即是5%,賺少5%,但另一方面是同事做得開心一點,反正(身體不適)上班都無法工作,放假後第二天回來又精神點,就當賺回那5%,不會蝕太多,唯一蝕就是有機會有人濫用。」
李勁華亦指,能否推行月經假要視乎公司規模:「我們公司只有20人,可以自律地做,大家講『信』字;但發展到7、80人的話,你好難保證大家都自律;100人的公司,有一人濫用,就會好像病毒般蔓延,所以我明白大規模公司是很難實行的。我們公司遲點要擴大規模,新入職可能起初沒有這個待遇,也未想到很好的方法處理,到出事時再想吧。」
事事立法成本加 小企業難以承受
近年,不少勞工團體及政黨如民協、職工盟均積極爭取立法規定有薪月經假,李勁華聽到後則皺起眉頭,不認同凡事立法規管。他認為其公司的工種不需投入大量人力,因此有同事請假也不必找替班,但如飲食、洗碗等勞工需求大的行業,若立法設立假期,就必須增聘人手,屆時只會令小商戶無法生存。
「如果要立法,一般僱主是否真的能承受?每樣都立法的話,有可能最後只有大集團才能生存,你不會再見到有士多,因為士多已經承受不到租金,還要支付一堆額外開支。香港整個經濟結構在於租金,如果租金不是如此高,最低什麼的(最低工資、標準工時)都沒所謂,但現在你賺到少少錢,業主就加租,你賺幾多錢,都拿去交租,業主不會看你增加多少成本。」
婦女團體:望政府研究推行月經假的可行性
新婦女協進會於今年4至6月訪問了300多個打工仔,以了解立法設立月經假的可行性,調查將於來年發布。主席馬穎兒認為假如資方擔心月經假被濫用,或成本大大增加,政府應該諮詢公眾,商討推行月經假的可行性,以及參考外國例子,研究「加假」後有否濫用或倒閉潮。不過,她反而擔憂打工仔「有假唔敢請」,她說:「我們做調查時,發覺即使有假,很多打工仔也不敢拿,香港競爭很大,請假一天也怕惹閒話,所以我不覺得會有濫用情況。」
馬穎兒續說,現時不少女士在生理期時請假甚為尷尬,因會引來同事懷疑她「扮病」:「試過有女仔看醫生,醫生會寫身體不適,有男同事好質疑,甚至偷看她的假紙,男同事說『乜月經會頭痛㗎咩』。來經每個人反應都不同,有人不痛,有人要入院,即使女士也可能不明白為什麼要請假,所以如果有月經假,就說明這不是特別權利,而是身體需要。」
設有月經假的地方
印尼:1948年《勞工法》規定女性每月有兩日有薪生理假
韓國:2001年《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每月有有薪生理假一天
菲律賓:2004年法例寫明所有私人企業及政府女性員工每月可享有半薪的月事假。
台灣:2013年《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全年有三日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但日薪減半。
根據《僱傭條例》,凡受僱滿一個月的僱員,持有註冊西醫或註冊牙醫的病假證明及辦理請假手續,而病假日期連續四天或以上者,便可享有病假津貼。(但懷孕中或分娩後的女性僱員,須接受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者,或因流產而缺勤的日子,均為病假。即使只是一天的病假,均可享有病假津貼)。病假津貼為正常工資的五份之四,依正常糧期支付。受僱的第一年,每一個月可累積病假兩天,第二年起,每一個月可累積病假四天。病假可累積最高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