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00分女友」最易慢慢殺掉愛情:偶爾當個混蛋,對所有人都好
記得有次一夥女生在討論,聽到一句:「今次當不了一百分女友,便下次吧。」到了「下次」,可幸地發現,要是正常愛戀,就算你自覺「不合格」,對方也總有理由替你開脫。
剛巧讀到一本書,說到「有時候當個混蛋,對所有人都更好。」筆者覺得那定是說中了不少人的心聲-時時當腦中閃過「壞念頭」,快感中便滲了一點點慚愧,擔心別人或會因此而難過。可作者卻說-當混蛋不可恥,在感情中更是。
作人有棱角 不會令你成為「壞人」
最愛的作家林語堂曾說,人必有痴,而後有成;筆者就認為,人總要有點「壞」,才是一個有趣的人。
要濫當個「好人」,就要事事就好,來者不拒;因為為無論如何,只要你有所意見,有所為有所不為,也會惹人討厭,放在工作上如是,放在感情上如是。沒有自己,才確保沒有衝突,才確保別人不會覺得你與他們不同。但除了片刻和平,有甚麼好處呢?
當個「壞人」,當然不是指專作傷害別人的事,而是先有自己的想法與立場,繼而就是不怕把這些表達出來。撇開生活其他種種,只說感情事,當個「壞人」,對方也不一定會成為你的理想情人,但起碼你非逆來順受,你把所有衝之於口後,賺了爽快。
而當個誠實的人,其實不至於令人變成真正的壞人。
拍拖不用當「爛好人」因為長久關係不能只貪歡避苦
要改進二人的關係,吵架有時是無可避免的;又或是,你怎能結束一段關係,而不傷害對方呢?所以,「好人」會繼續當「好人」,為了不吵架而錯失了說話的最好時機;為了不讓對方傷心,明明不適合對方,卻又不忍別離累鬥累。
可是,要是沒有做一輩子戲子的準備,與伴侶相處,不能只貪歡避苦,總有些關口,縱然痛苦,咬咬牙關一起過。共患難,比起共富貴,總是浪漫得多。筆者近來正在閱讀Mark Manson的文章,有關別當個「爛好人」這回事,他有以下「貼士」:
【點圖即看】Step by step 別當「爛好人」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