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說明書】溫柔是一種能量 得不到釋放會造成內傷
去月讀了一篇報導,一項研究顯示,愛侶在一起至少要三個月,「我愛你」三字才可靠;近日,又在閱讀App「島讀」讀到周國平的《從痴迷到依戀》,解說愛情有數個階段。在這熙熙攘攘、 沸沸騰騰的時候,好好剖析一下自己與別人所謂的「愛」,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
男女間的小情小愛,與大是大非的人情世故,那原理可以相差無幾,如出一轍。因愛之名,可以扭曲自己與是非,正正是愛情可惡又可愛之處。若你也覺得好不迷失,在這些時候讀讀只談風月的文章,給自己歇息一下,也是好的。
周國平的《從痴迷到依戀》說愛情有很多個階段。
為何他/她變了?-「迷戀不能稱作愛情」
很多人求之不得,輾轉反側,最不解的是:「為何當初他/她明明不是這樣的,怎麼說變就變?」或許,我們都浪漫,古有納蘭容若問:「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而周國平則寫:「愛首先是一種痴迷。」就如你剛剛認識一個人,覺得甚是投契,想天天夜夜都膩着對方,他/她作甚麼,你也覺可愛。可是,不只怎樣,有時候愈走愈遠,熱情一點一點消散。
周國平說,愛情首先都是痴迷,卻不是所有痴迷都是愛情。他寫:「就如好色之途獵豔,無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戀的勁兒,卻與愛情風馬牛不相及。」因此,容若所說的「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只是一個太浪漫的說法。有人也總是後知後覺,突然如夢初醒,突然悲哀:「為何會變這樣?」其實,由開始的時候,他/她所給你的,就不是那回事。
也就如,旅行總覺異國風景特別美麗;生於斯,長於斯還一樣不願離開的才算真正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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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在乎天長地久?-迷戀長久,便轉化成依戀
旅行時候,總覺同光水處處;只要在一個地方待得長久,還是決定要留下來,即使千瘡百孔,還是欲罷不能,迷戀長久,變成依戀,愛一個地方如是,愛一個人如是。
因此,短暫而即時的愛戀不算愛情,只要時間夠長,如周國平所寫道:「愛便是這樣一種樂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賞。兩個相愛者之間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覺有味道。」
「愛是一種給予和奉獻。」
很多人時時誤會,把對方的付出視作度量衡,若他/她沒有做甚麼與甚麼,便即是不愛;可不知道的是,給予與奉獻對於墜入愛河的人來說,也是一種需要。
周國平寫:「溫柔也是一種能量,如果得不到釋放,便會造成內傷。」於是,我們會把喜歡的東西當成是孩子,不怕付出一切,互相成就。予取予求,只問回報的,別妄言說自己是愛。
《從痴迷到依戀》,說得十分直白平實,可筆者最認同的還是最後一斷,說到有人跟周國平說,這樣的愛情早己過時,現在的人大多只是犯傻,而他答:「犯傻也是一種能力,即使受挫敗仍不汲取教訓,始終相信世上必有他尋求的真愛。正是因為仍有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尋求真愛的努力始終是有希望的。」
似約翰連儂唱:「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知其不可而為之,即使是傻,也傻得可愛。愛一個人如是,愛一個地方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