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關係】容忍伴侶動粗以為「打者愛也」 原來是填補這種缺失

撰文:梁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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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佢唔打我的話,我點可以知道佢愛我。」這句話是出於一個關係中被施暴的女性身上。

對於暴力,一般人理所當然會避之則吉,特別「正常關係」中講的是愛、是疼惜,怎會捨得打自己愛的人,又怎會愛上打自己的人。當然,更多正常反應是,要是對方真的敢打你一巴,你定然會打返他十巴,然後馬上罵分手。

被打當被愛。其實是病態心理。(vcg.com)

不過,對某類人而言,有種愛是打得越重,愛得越深,即使對方打得再過份,也絕不會覺得對方有問題,真真正正的以為「打者愛也」。誠如大部份心理問題的成因,這個也跟童年或過往經歷有關。

人們對於未完成、未達成的事大多都會記在腦中,直到做到了才會真的放下,我們叫這種作堅持或執著。心理學上也有個類似的現象,名叫蔡氏效應(Zegarnik effect),一日任務未完成、目標未實現,腦海中就會有個聲音不斷提醒自己、實現目標。一旦成功,腦中的聲音就會消失。不過與我們認知的堅持與執著不同,蔡氏效應可以是無意識的。

每人都有得到愛的權利,而愛絕非會透過傷害呈現。(vcg.com)

而大部份認為「打者愛也」的人,童年多曾受虐,或經常被父母、照顧者打。長大後,他們也會傾向與暴力對待的人建立關係。如果套用蔡氏效應的解釋,就是他們一直希望解決童年受的虐打,因此以這個方法重現當時的情景,再找解決方法。不為再一次落入被打的關係中,而是希望透過重新經歷這種關係,再試能否找到解決方法。下意識中,他們又希望這個對象能帶來與童年完全不同的結果,期望對方打夠就會愛自己。正因為期望對方會為自己帶來不同的結果,使他們更不會離開這種關係,抱着「或許他/她打夠,就會愛我」的心態一直等下去。

愛絕非會透過傷害而呈現,遇到以上情況,最好固然是馬上離開對方,保命要緊。不過身陷泥沼的人大多也是「身不由己」,沒力離開,也不想離開,的確要擺脫習慣已久的思維有點難,要離開「深愛」之人更難。但至少要問問自己,什麼是真的愛與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