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私攝影】原來我們曾經有這相愛一刻 原來他眼中的我是...
撰文:余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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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照片裡,我看到的自己,竟然跟自我想像差距很大,我甚至覺得那個我已經是另外一個人。
照片再次翻出來,會遇上不少「還拍過這些照片?」「還有過這種狀態?」的情況,我覺得很珍貴,幸虧當時還有拍照片,因為我確實已經淡忘了。
江演媚和陳文俊2007年認識對方,由同學變成了戀人,再變成夫婦,八年間他們拍下了對方與自己,收錄入《我與我》,當中有一部分曝光在他們的社交媒體,就像每一對戀人,隨意地拍下身邊人和各種事;而另一部分作品則是有意識地觀察彼此,探索自己。《我與我》除了照片外,也有書信、社交媒體截圖和日記。
八年裡對方眼中的自己,原來不太像想像中的自己,或者說,在自拍和拍下對方前,都不太確定究竟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私攝影是曝光自己生活中私密又不加修飾的一面,眼睛本只有一雙,但《我與我》與一般的私攝影不同,包括了「自我觀照」和「互相觀照」,兩雙眼睛看自己,也看親密愛人,而「私」對他們而言是秘密。
「他那個真的一面就是我喜歡的一面,拍他只因為看到他那個狀態。」江演媚說。
「我看回她這種狀態時,會覺得有點陌生。」陳文俊說。
互相觀照的過程裡,無意識地拍下日常生活,他們都好像找到了不一樣的自己,記錄了好多個本來被淡忘的愛情狀態,有求婚、做愛、和貓玩,也有旅行照片,做家務和剪髮發呆等,從來不知道原來自己的神態動作是這樣子。
作品一個部分是自拍創作,他們夫婦好多次因為創作意念的不同而吵架,甚至想過離婚。江演媚說他們平時好少吵架,她想要拍一些抽象的畫面,陳文俊反而想重現日常生活的場景,出現好大分歧,她說:「創造中的爭吵是根源的,是思想上的不同,卻因為這次創作,越來越覺得根源上的不同,想過離婚,後來才學會尊重對方。」
《我與我》作品的策展人寫過一個註腳:「我們會非常清晰地看到人從孤獨出發而延伸出來的各種關係,認同,融合,質疑,衝突,堅持,磨合,獨立,尊重,這也可以視為確立『私性』的一個過程。」他們二人希望私攝影不只是展示自我,更希望別人看了有個念頭想到自己,特別在各種關係中連自己也察覺不到的自己,那只會被親密愛人的鏡頭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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