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故事】林奕匡為港人身份打拼多年:相信我將來都會返加拿大
2010年來港發展,Phil林奕匡不經不覺在香港樂壇已打滾10年,近日他在《物之哀》的MV當中提到,對他別具意義的一件事物,就是當年來港工作申請的工作簽證。成長於加拿大的Qualicum Beach,對不少香港人來說,當地就是理想的居住聖地,生活節奏緩慢,沒有大城市的緊張壓力。不過偏偏Phil卻離鄉別井,來到香港發展,或許令不少人感到好奇,為什麼香港人人也想往外移居之際,Phil卻不惜一切要走到城牆裡頭?
提起最初來港申請工作證,林奕匡笑言:「咁大個仔都冇試過咁大考驗。」最初以為只要學校老師幫忙申請就可以順利拿取工作證,怎料天氣不似預期,令他開展了跟入境處的長時間拉鋸。由於歌手屬於自僱人士,所以Phil需要撰寫計劃書、自己開公司、向入境處解釋到底自己對香港有什麼貢獻、會聘請多少人手、預計營業額有多少…這一切完全令他失去預算,Phil表示:「其實真係成頭問號,即使有唱片公司,都有好多嘢預計唔到。記得我攞到第一張工作證,深信當時佢哋唔係為難我,但仍然都要補交好多文件,當年仍然係要等信嘅年代,每次都等三個星期,等到封信嚟,原來又係叫我補充文件,又去灣仔再排隊,來回咗幾個月。」直至有一次Phil的同事問他:「我覺得你好似唔想係我哋一份子咁嘅?我哋好似隔住咗啲嘢,你作為一個歌手,你要成為呢個地方嘅人。」當下林奕匡才明白到,原來自己一心一意在香港做歌手,卻一次又一次被打擊、被拒絕申請,令他心裡感到失落,有種被排斥的感覺。
其實林奕匡在學時期是省內數一數二的高材生,對他來說要在加拿大就業,理應沒有難度,來港發展,純粹是因為他的音樂夢:「我聽廣東歌長大,吸收香港嘅文化,呢個地方對我嚟講即使未嚟過,但又有種親切感。當然我可以喺外國唱歌做音樂,但理性啲睇,外國競爭咁大,又有幾多華人成功?加拿大有加拿大嘅好,不過想做嘅工作,嗰邊未必有,好似我哥哥都要搬去美國,因為佢嘅專業係只有嗰邊先可以發展,而加拿大根本就冇呢類型嘅工作。」不過Phil亦不諱言:「相信我將來都會返加拿大,或者兩邊走。不過我都會同身邊朋友講,香港可以創造事業嘅機會比較多,加拿大退休就一流,但如果想做生意或者闖一番事業就比較難。」
當年得到了工作證後,下一步Phil當然希望得到永久居民的身份,現時已成為了香港永久性居民的Phil,想起那七年留港發展的日子絕不好捱:「攞咗第一年香港工作證,其實第二年又要返去再複審,再申請嘅時候我仍然未出道,問題就嚟啦。」當時Phil又再被入境處要求遞交工作情形,卻與最初申請時描述的狀況不一樣,有開支沒收入,營業額仍是零,由於體諒他準備出道,故此再批一年,如是者幾年下來,Phil的經濟狀況仍是不似預期,入境處亦逐漸收窄對他的審批,工作證每次只批半年,但申請程序也已用了2個月時間,他坦言那段時間真的非常灰心,尤其是2013年第二張專輯推出之後仍然未有太大迴響:「最怕係出咗碟,但仍然未成功,甚至連生計都維持唔到。以前都會天真覺得出咗碟就會成功,後來先發現攞到機會都唔一定得,嗰個時候我就諗如果我有第三隻碟,我一定要放晒所有自己嘅努力落去,之前兩隻碟唱國語歌多,第三隻碟就一定要唱廣東歌,如果連呢隻碟都唔得,就唯有返加拿大。」後來便出現了《高山低谷》、《頌讚詩》,其後阿Phil的故事大家也知道了。
阿Phil亦表示從那時開始,終於有信心能得到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直至第5、6年開始情況有好轉,因為我諗通咗,當佢問我對香港有咩貢獻,其實我可以寫歌俾其他歌手,我寫過俾陳柏宇、謝安琪、周柏豪。又會同行內唔同崗位嘅人合作,例如攝影師、樂手,算為香港帶嚟就業機會。」終於在2017年,他得到了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證,這個身份最令他驕傲的始終還是音樂:「係因為香港觀眾對我嘅支持,我先可以每年換取新嘅工作證,我先可以攞到永久居民身份證,所以我唔可以辜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