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證詞公開 大談資產價值「我姓名至少30億美元」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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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紐約州8月30日公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一份證詞筆錄,他在4月13日與紐約州總檢察長會面,並在宣誓後接受長達7個小時的問話。

彭博社報道,證詞筆錄顯示,特朗普長篇大論的解釋他計算資產價值和財富的哲學,稱單是他姓名的價值已至少達30億美元(約234億港元)。

特朗普說:「我認為我的姓名是世界上最值錢的商標。」

紐約州檢察官指控特朗普把自己的資產價值誇大8.12億美元(約63.3億港元),至每年22億美元(約171.6億港元)。這是特朗普面對紐約州民事詐騙訴訟的一部份。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姆斯(Letitia James)的團隊告訴特朗普,個人意見無須在這裏說,但他堅持要解釋如何計算自己的資產,「我要向你們解釋,因為你們無法打贏這場官司,你們應該放棄起訴我。」

特朗普說,如果他要出售任何資產,例如佛羅里達州的海湖莊園(Mar-a-Lago)或蘇格蘭的高爾夫球場,售價之高會「令人震驚」,將是一個「天文數字」,因為這些資產具有「內在價值」,就像一幅歷史悠久的大師名畫。

特朗普說:「……這些房產的價值可以達到3000萬或4000萬美元,甚至可以4億、5億或6億美元賣出,因為我的許多物業就像是《蒙娜麗莎》、像雷諾瓦(Pierre-Auguste Renoir)的作品一樣值錢。」

「為什麼有人花2.5億美元買一幅掛在牆上的畫?這些都是標誌性的、非常標誌性的財產。 我有大量這樣的東西。」

紐約州控狀指特朗普和他的地產公司誇大他在2011年至2021年的最大房產價值,包括發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等。詹姆斯指控特朗普藉此獲得至少2.5億美元(約19.5億港元)的不當經濟利益。

這案件定10月2日開審。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