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不滿「無骨雞翼」有碎骨控告餐廳 法院以這理由駁回訴訟
老婆餅裹沒有老婆,魚香肉絲裹沒有魚,那無骨雞裹到底能不能有雞骨頭?美國俄亥俄州(Ohio)最高法院在7月25日的一項判決中認為,標註為「無骨雞翼」(boneless wings)的食物中可以含有碎骨,「消費者不能指望無骨雞翼真的沒有一點骨頭」。
美媒26日報道,俄亥俄州法院25日駁回一名因食用無骨雞翼導致骨頭卡住喉嚨感染食道要求店家賠償的起訴。
原告Michael Berkheimer稱,他與妻子和好友一起在俄亥俄州Hamilton的一家雞翼店用餐時,曾點一份常吃的「無骨雞翼配帕瑪森蒜蓉醬」,當時他在吞咽時感覺到喉嚨有異物,但並沒有過多在意。
三天後,因發燒且無法進食,該男子被送進急診室。經檢查發現,一根細長的骨頭撕裂其食道,引起感染。
男子認為,涉事餐廳未能提醒這所謂的「無骨雞翼」可能含有雞骨,並稱雞肉供應商和養雞農場都存在疏忽。
而州最高法院以4票否決、3票贊成的結果作出裁決,稱「無骨雞翼」指的是一種烹飪方式,原告自己本應在食用時小心骨頭,因為「雞翼裹有骨頭」是常識。
法官Joseph T. Deters法官解釋說:「當食客在菜單上看到『無骨雞翼』時,他們應該首先認識到,這道菜是用雞翼做的,而不是信任這家餐館保證這道菜中一定沒有骨頭。就像一個人在點雞柳(chicken fingers)時,不會認為店家會給他上『雞的手指』一樣」。
▼美國俄亥俄州民主黨在社交媒體批評共和黨籍法官駁回訴訟的決定
持不同意見的法官則批評稱,Deters的說法「純屬胡言亂語」,並主張應該由陪審團決定餐廳是否存在「標註」疏忽。
法官Michael P. Donnelly反問道:「我必須問一個問題:真的有人相信這個國家的父母給他們的孩子餵去骨的雞翼、雞柳或雞塊時,希望裏面是有雞骨頭的嗎?」他表示,答案當然是否定:「當人們看到『無骨』這個詞時,所有頭腦清楚的人都會認為這是『沒有骨頭』的意思」。
本文獲《觀察者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