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宗教界】為何宗教界選委只限六宗教? 政府也無明確解釋
在1200人選委會中,宗教界佔60席,6個指定宗教團體各佔10席,負責替港人選特首。至於為何是這6個團體作為宗教界代表?為何是每個宗教有10席?原因一直不為人知。
《香港01》曾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對方僅稱是沿用自97年《立法會條例》。翻查資料,這6個團體早於80年代就已經涉足政治,影響香港未來發展。
六團體分佔宗教界席位 政府無具體回應原因
現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列明,選委會的宗教界界別分組由天主教香港教區、中華回教博愛社、香港基督教協進會、香港道教聯合會、孔教學院及香港佛教聯合會6個團體組成,每個團體可各派10名選委,組成60人的宗教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查詢時僅表示,法例中有關宗教界的組成,是沿用自臨時立法會於1997年9月通過的《立法會條例》,當時諮詢文件建議將上述6個宗教團體訂為宗教界的指定團體。
至於為何當時法例建議將這6個宗教團體列入選委會?當局未有回應。
六宗教合組宗教聯會 儼如宗教界「大台」
記者嘗試追本溯源找出原因。翻查資料,這6個宗教團體早於1978年成立「六宗教領袖座談會」的宗教聯會,各宗教領袖每年會舉行會面、座談會等,並會共同發表新年文告及回應個別社會議題。至於當年為何是「六宗教」組成聯會,而並無包括其他宗教團體,亦是一個不解之謎。
「六宗教」80年代已涉足政治
「六宗教領袖座談會」早於80年代亦曾參與本港政制發展。以起草《基本法》為例,部份宗教領袖如聖公會榮休大主教鄺廣傑、前佛聯會會長釋覺光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員。1985年「六宗教」曾應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邀請,推薦6人代表宗教界擔任諮詢委員。
「六宗教」80年代已涉足政治
「六宗教領袖座談會」早於80年代亦曾參與本港政制發展。以起草《基本法》為例,部份宗教領袖如聖公會榮休大主教鄺廣傑、前佛聯會會長釋覺光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員。1985年「六宗教」曾應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邀請,推薦6人代表宗教界擔任諮詢委員。
另外,1989年的《基本法(草案)諮詢報告》中,亦記載在1987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的諮詢期間,「六宗教領袖座談會」曾討論宗教界應否成為立法局的功能組別之一,最終否決此建議。
久而久之,「座談會」成為本港最大規模、最具份量的宗教組織,隱然代表整個宗教界聲音,但凡宗教議題,當時的港英政府以至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同樣主要和六宗教領袖座談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