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女教師與男童有不倫戀 公廁哺乳室、教員室口交 判刑出爐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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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名女老師與未滿14歲的男學生發生不倫性關係,2年前她出任男童的班級導師,2人其後互生情愫成為男女朋友,至今年初更雙雙出遊,情不自禁在公廁的哺乳室內,由女老師替男童口交。其後更發展到在教員室、班房內,以及利用寒假輔導期間,趁無人之際,合共3次進行同類性行為。
其後師生分手,男童母親從通訊軟件發現2人的不倫關係,遂向校方投訴,因而揭發事件。涉案女老師承認與未滿14歲的男童性交,以及進行猥褻行為等罪,但法官考慮事件不涉及威迫,且被告已與男生家長達成和解,判入獄1年8月,但獲緩刑4年。

涉案女老師與男學生曾在公廁內的哺乳室、教員室及班房,以及利用寒假的補課輔導時間,趁沒有他人在場之際,進行口交等性行為。(GettyImages)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涉案女老師在2021年9月問始出任初中生A男(化名)的班級導師,2人在2022年12月愛展成為親密男女朋友。

至今年初2人相約出遊,情不自禁下竟在公廁內的哺乳室,由女老師替A男口交。1個月後,2人先後在教員室、A男的班房,以及利用寒假的補課輔導時間,趁沒有他人在場之際,再進行合共3次的同類性行為。

2人的不倫關係維持到今年3月便正式分手,可是女老師仍持續用通訊軟件向A男傳送訊息,最終A男母親發現2人的對話內容,從而揭發師生不倫戀。A男母親及後向校方投訴,校方進行調查並報警處理。

男童及父母已接受被告的道歉,希望法官從輕法落,(GettyImages)

案件在法院審理,女老師承認指控。法官認為,被告任A男班級導師期間,對未滿14歲的A男作出猥褻及性交等行為,影響A男身心健康發展,而被告從事教職約10年,資歷非淺,其行為不可恕,但考量被告在教學及處理班務時,與擔任小老師的A男互生情愫進而交往,未能克制情欲而犯案。

法官續指,基於被告未有進行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A男意願的方法等來讓A男就範,且被告已深感悔意,多次向A男及其父母致歉,審理期間更積極與A男及其父母達成和解,並已支付和解金,他們也同意不再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同意從輕法落給予緩刑機會。

本案明顯違反教師倫理,不過案發後被告已離職,她將因本案的犯罪紀錄,而難以再執教鞭。法官依法判決,被告就與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共3罪,各被判入獄1年半,另對未滿14歲之男子作出猥褻行為,判入獄3個月,可易科罰金。而不得易科罰金之刑期為1年8個月,均獲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