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14當肉金!男網友利誘13歲男生 兩度發生關係送新手機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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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年輕人未有收入,但又想追趕潮流,容易被人有機可乘。台北市1名13歲國中男生受到陌生男網友慫恿,兩度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藉此換到新手機iPhone 14「肉金」,直到男生父親發現兒子有新手機才揭發事件,被告被控2項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各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因他和受害人達成共識,願意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緩刑5年。

被告以iPhone 14新手機作為肉金,利誘13歲男生兩度發生關係。(蘋果官方網站)

根據判決書,2022年7月,13歲男國中男生在網上交友軟體認識李姓男網友,男生明確表示自己過完暑假後升上國中二年級,但李男以全新iPhone 14手機及相關配件為「肉金」,相約對方同月兩度前往台北市1間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男生依言赴約,李男完事後遵守承諾,給予1支全新的iPhone 14。

事後男生父親發現兒子持有新手機,於是詢問為何有錢買到手機,男生如實交代經過,氣到父親前往警局報案,並向李男提告。

法官基於被告認罪,加上雙方達成共識,判處緩刑5年。(示意圖/Getty Images)

中山分局接手調查,將李男移送到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經了解後將他起訴,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提堂,審訊期間,李男主動向男生和其父親道歉,而且願意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男生和父親答應,並向法官表示不再追究,希望判處緩刑。

法官認為李男明知男生未夠14歲,心智發育尚未健全,但他未能控制情慾,利誘男生發生性行為,對其身心和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行為觸犯2項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名,2罪各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但考慮到雙方達成共識,加上被告認罪,所以緩刑5年,同時被告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而且在期限內支付賠償金,如果有一期沒有準時支付,就被視為全部到期,屆時男生父子可以一次過索取所有賠償金,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