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畫師猥褻9女童 摸胸、下體等308次 被公布姓名終身受這懲罰
台灣1宗駭人聽聞的猥褻兒童案判刑,引起社會議論。台南畫室男老師陳進清在2011年至2023年期間,上課時猥褻9名女童,包括撫摸胸部、下體、強迫女童觸摸其性器官等,共計308次,直到部份女童長大後才揭發。案件中有女童長大後仍恐懼男性,有父親終於明白多年來女兒不讓他擁抱的原因。老師認罪後被確認患「戀童症」,重犯機會高,終判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罪成,合計入獄8年,惟被不少網民批評過輕。台南市政府更公開了該老師姓名,而他終生不得任教補習班。
受害女生年齡介乎10歲至21歲,案發時因為年幼不敢發聲,她們事隔多年才揭發陳男獸行,台南地檢署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有女童的父親透露,女兒多年來不讓他抱,直至案件被揭發後才知原因,「小孩不講出來不代表她不痛,最痛的事不會講出來,會放在心裏面,女兒在國中二、三年級起,我再也沒有抱過我女兒,她就是會閃躲,是什麼原因造成,大家可以思考,這件事讓我們家長對小孩感到很愧疚、抱歉」,該父親希望陳男被重判。
最早被猥褻的女生現已成年,但仍未走出陰影,有受害人事隔逾10年後,現時見到男性仍會感到恐懼,無法交男友。有女童憶述當時太害怕,每次被摸後躲在廁所不出來,「看着廁所牆角上的蜘蛛很害怕」,至今只要看到蜘蛛就異常恐懼。
被告陳進清受審時直認罪行,法院要求陳男作精神鑑定,並確認他患有「戀童症」,但認為戀童症不屬於心智缺陷及精神障礙,他的辨識行為能力正常,有「高再犯風險」要及早治療。
法官認為陳男明知班上全是小學女童,作為畫室老師長期受家長學生信賴,多次狎童滿足私慾,對女童及家屬做成永不抹滅的傷痛,影響女童的身心及人格發展。官考慮其知識水平、離婚及經濟因素,日前判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罪成,各判刑3年6個月,綜合刑期作8年,仍可上訴。
台南市政府依法例公布陳男姓名為陳進清,他終身不得任教補習班,呼籲家長注意。市府指,今年1月6日接到舉報後,已聯同警方、社會局及教育局等合作尋找受害女童,已派社工及輔導教師支援,目前學生們在校的適應情況正常,會繼續追蹤及提供心理輔導。有議員要求市府幫受害女童索償,市政府指家屬提出民事賠償時,有必要會提供協助。
台灣傳媒亦曝光了陳男的樣子,光頭的他已上了年紀,從外表看來貌似年約60歲,頂着一個大肚子,其社交網站曾上載多張與學生繪畫的照片,可見來上課的都是小學生。雖然陳男被判入獄,但不少網民認為判刑太輕,依案件嚴重性,8年是「不痛不癢」,又批評市政府現時公布其姓名也用途不大,「都308次了才公布姓名有什麼用...」。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