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出租車過海一度被拒載 司機爆粗大罵 乘客:嘈到報警先開車

搭出租車過海一度被拒載 司機爆粗大罵 乘客:嘈到報警先開車
撰文:班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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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不時被指涉及拒載,問題惹起不少市民關注。有網民於網上發文,指日前坐出租車表示要由太子到銅鑼灣,惟指遭到司機拒絕,更以粗口辱罵自己。事件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認為樓主應報警處理,必須追究到底,也有網民質疑樓主能夠上載於車廂內拍攝的照片,並證明已經開車,司機不算拒載。

該名網民於facebook群組「出租車乘客及司機行為分享區」上發文講述事件,指當日在太子登上出租車後表示要到銅鑼灣,豈料司機拒載,並被對方以粗口大罵。事件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認為樓主必須追究到底,「去警署投訴」、「你有哂人哋名同車牌做乜唔報警?」。

樓主於帖文上載出租車正在行車的照片,惹來網民質疑「拒載你又上到車咁搞笑?」。樓主解釋指「係嘈到報警先開車,咁唔代佢冇做過」。(facebook群組「出租車乘客及司機行為分享區」圖片)
樓主於帖文上載出租車正在行車的照片,惹來網民質疑「拒載你又上到車咁搞笑?」。樓主解釋指「係嘈到報警先開車,咁唔代佢冇做過」。(facebook群組「出租車乘客及司機行為分享區」圖片)

不過,由於樓主同時上載了1張於出租車車廂內拍攝的照片,而且可見出租車正在行車途中,所以有網民質疑樓主,「你都上咗車啦,仲點樣拒載?」、「上咗車講嚟做咩?」、「拒載你又上到車咁搞笑?」。樓主於是修改帖文回應指控,指自己沒有預知能力,所以沒有將過程拍下來,又在留言解釋指司機最初曾表示拒載,「係嘈到報警先開車,咁唔代佢冇做過」,「嘈咗15分鐘先肯開」。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出租車司機如無合理辯解,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論該租用人的意圖是以明顯或默示方式表示」,以及不得「拒絕或忽略駕駛該出租車至租用人指示的任何地方」,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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