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強姦15歲少女 19歲男被控3罪 1原因獲輕判毋須坐監惹議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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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馬來西亞一名19歲男子,被控在酒店內強姦性侵一名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他承認控罪,求情指是初犯,已悔改,希望能繼續升學,以及照顧兩名殘障弟妹。法官最終判男子2年內進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守行為2年,及由1名擔保人以7000令吉(約1.2萬港元)保釋3年,逃過監禁刑罰。

馬來西亞一名19歲男子,被控在酒店內強姦性侵一名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示意圖/gettyimages)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19歲被告本身是學院生,被控3項控狀,指他在6月12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在酒店房內強姦一名15歲少女。

根據控狀,少女因不想繼續在宗教學校讀書,被家人帶回家後離家出走,由於她仍未成年,因此要求被告借出名字登記入住酒店,而被告也在酒店房內陪伴受害者,並發生性關係。

被告(左二)承認控罪,其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為初犯,已悔改,希望能繼續升學,以及照顧兩名殘障弟妹。(網上圖片)

被告承認控罪,其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為初犯,已悔改,希望能繼續升學,以及照顧兩名殘障弟妹。最終法官判被告在2年內進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守行為2年,及由1名擔保人以7000令吉(約1.2萬港元)保釋3年,逃過牢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