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哥走佬│阿妹慘孭300萬台幣債想死:不知怎活 呂秋遠拋10點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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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呂秋遠律師的回覆↓↓↓
這位姊妹,砍掉重練,也是個方法,但是砍掉之前,我們先想想,有沒有不砍掉的方法,畢竟你們家的皇上,還得需要你這個奴才。砍掉,那就沒有了。
這件事,最初的錯誤,就是來自於貸款。成年的一家人,第一件事就是,可以借錢給家人,但是不要作保,也不要幫家人借錢。因為借錢,是量力而為,你有多少,頂多借多少;但是作保,不是你能控制的,用你的名義借錢,問題更多,你想想,他都沒能力借錢了,怎麼有能力還錢?你真的這麼做,就得要有心理準備,他有還,是你賺到,他沒還,是應該的。
所以,你犯了第一個錯,現在還錢,也是應該的,就當作是犯錯的代價。下次媽媽還要跟你借錢,該怎麼辦?
逃,逃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就是不再跟家人有任何的債務關係。你爸媽就是重男輕女,為了兒子,散盡家財也無所謂,但是女兒,也就是做牛做馬,同樣無所謂。當然,是你做牛做馬。你有自己的人生,可以做人,為什麼要為他們做牛做馬?
接著,當你哥哥躲債以後,你就不該跟他們同住,因為從此以後,房租、生活開銷,你就得要承擔。雖然媽媽現在還會承擔貸款,美其名還是「幫你繳納部分貸款」,但本來就不是你用的錢,為什麼她「幫」你繳款,你還得謝主隆恩?所以,你該搬家,自己好好生活。
接著就是重點了,如果他們還不起,應該怎麼辦?真的砍掉重練嗎?
當然不是。欠錢這種事,最慘就是還不起,沒有拿生命來還這種事。先從實際面來說,即便還不起,銀行大概也就是只能提告,之後聲請強制執行,以你的所得而言,應該可以符合最近一年政府所公告,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以台北市而言,將近2萬元,乘以一點二倍以後,大概是2萬4千元,扣完勞健保以後,大概頂多一個月就是給幾千元,你擔心什麼?扣這些錢,連利息都不夠。更何況,如果你還真的捨不得搬出去,可以主張共同生活親屬所需,還可以按照負擔扶養義務扣除,最後或許財產幾乎不用被執行。
還錢這件事,就是盡力去做,為了先前自己錯誤的決定負責。但是真的能力不足還不起,那也就是逃而已,等還得起,再來處理,不需要賠上自己的人生。所以,你現在該做什麼呢?
1.找房子,租個小套房,搬家。
2.不要再跟他們有任何非必要的聯繫,他們是毒藥,已經中毒一次,別繼續吃。
3.跟銀行協商還款金額,跟他們說,如果不同意,你會讓他們強制執行,到時候他們可能拿不到任何錢。
4.往後,別再被親情綁架,別再借任何人、任何錢,畢竟一人哭,好過一路哭。
5.想辦法開源,能多還點、多賺點,就努力看看。做不到,就優先照顧自己。
6.這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傷,不值得拿生命來換。
7.生命永遠都有出路,沒有什麼砍掉這種事。
8.還不起錢的人最大,你又沒不動產,幹嘛擔心他們強制執行?
9好好過生活,別活在別人的嘴巴裡。
10.想不透的時候,想想你們家的貓主子,皇上還等著你服侍他呢!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