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遭強姦懷孕 家人報案近3年 成年男疑犯竟因1理由未被受審
兒童遭性侵案件一宗都嫌多!內地河北1名13歲女童在社交媒體誤中求職陷阱,慘遭1名成年男子強姦,甚至懷孕產嬰,即使事後報警求助,加上經DNA鑑定證實父親身分,但當地司法機構指不肯定男疑犯犯案時是否真的不知女受害人未滿14歲,所以沒有批准拘捕審訊,卻反過來向女童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督促他們履行監護職責。事隔3年疑犯仍然逍遙法外,受害女童的決定向媒體公開經歷,希望還自己一個公道。
事件發生在河北省武安市,現年16歲女受害人小花(化名)於2007年6月出生,2020年11月正值13歲,她在在社交媒體認識到郭姓男子,約1個月後,郭男以協助找工作為由約她見面,更為她安排車輛前往1間酒店,惟入房後將她強姦。2人事後去了至少3間賓館,郭男更將她帶回家,當時小花見到郭男父母、胞弟及1名男童,後來她得知郭男早前離婚,該名男童正是其兒子,即使郭男家人詢問小花身分,但他沒有交代過。
離家接近半個月期間,小花家人一直無法聯絡到她,父母更多次致電,但由於郭男威脅小花要將事件告訢給家人知道,所以她沒有接聽。最終郭男聯絡到小花的姑姑,將她送到姑姑住所,小花其後成功回家,但仍然不敢向父母告知實情。
直至事發半年後、即是2021年6月,父母發現小花已經懷孕7個月,她才肯說出自己被性侵的真相,父母隨即向當地公安局報案。小花表示,「不知道自己懷孕了,那段時間也沒再和他(郭男)聯繫過」,至2021年6月24日,小花接受墮胎手術。
到了2021年12月14日,雖然武安市檢察院曾分別向小花及其牛姓母親,發送了針對郭男涉嫌強姦罪案的詢問及到場通知書,但武安市檢察院亦向小花父母發訊送一份《督促監護令》,指出檢察院發現小花家庭經濟一般,父母忙於工作,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忽視教育重要,導致小花過早輟學,結交不良朋友,容易受人引誘,沒有樹立正確人生價值觀及戀愛觀,導致行為偏差,最終耽誤自己青春,督促小花父母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2022年6月,武安市公安局向小花父母發出一份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經DNA鑑定後,確定郭男是小花腹中胎兒的生物學父親,郭母一度聯絡小花母親,希望小花發出諒解書,雙方可以達成共識,但被小花母親拒絕。
但案件發生至今大約3年,郭男仍未受審,有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由於檢察院不肯定郭男犯案時是否真的不知小花年滿14歲,所以沒有批准拘捕郭男。
小花一家不滿案件一直未有開審,她曾向相關部門遞交舉報信,日前亦在網上交代遭遇和接受媒體訪問,誓要就事件討回公道。
到了本年6月8日,武安市檢察院上門送上審查起訴階段的未成年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直至6月13日,有政府工作人員更上門表示,已經拘捕郭男,但武安市公安局及武安市檢察院未有向媒體確認拘捕行動。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