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中港牌七人車阻塞巴士線 路中停車仲咁做 網民:無法無天
視交通規則如無物?網上流傳一段「車cam(行車記錄器)」影片,有七人車男司機於中環民耀街涉違法駛入巴士專線外,還突然於路中心停車,橫跨3線將車上物品交予站在行人路上的兩名女子,惹來網民批評「呢個年頭啲人真係無法無天」、「呢啲人渣想點就點,當條馬路係佢嘅私家路。片主應舉報,為民除害」。
YouTube頻道「車CAM特警」發布一段題為「車CAM直擊 - 塞住巴士線都算,仲要落車散步」的46秒「車cam」影片,拍攝位置為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對開的民耀街。片初可見,一輛掛上中港車牌的白色七人車涉違法駛入巴士專線,男司機隨後更於路中心停車,邊拿着手機聯絡他人邊下車。
下秒男司機打開後車門,翻找出一樣東西,然後竟橫跨馬路,邊用左手向駛近的車輛示意停車,邊橫跨3線。男司機走近行人路後,將手中物品交予兩名女子,其後小碎步奔跑回車內。
男司機的危險行徑惹來網民直斥已涉嫌犯下多宗罪行,「行駛巴士線、雙黃線停車、不小心駕駛、亂過馬路,收返佢個牌啦」、「門又唔關好,七人車騎住巴士線,個人又橫跨三線交收,有無搞錯呀?片主,唔該報官!」、「呢個社會應該要一視同仁,一齊告佢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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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12條,在訂明時間內,並非屬許可使用者的汽車的司機必須確保其車輛的任何部份不進入巴士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港元。
根據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駕駛者不得於劃上雙黃實線的地方停車。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9條,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可被抄牌,罰款450港元。
根據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