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養老370萬不見了 !九旬夫婦拒絕「被啃老」 怒告兒孫結果…
啃老也別啃得太過火。南京年逾九旬的宋姓夫婦有充裕退休金生活,2年前身體轉差,賣樓搬到59歲兒子家住,未料兒子頻頻索錢,先要求借125萬人民幣(約143萬港元)投資生意,續用各種藉口討錢不果,有天全家突然搬走,兩老始發現兒子將他們賣樓的324萬人民幣(約370萬港元)私下用計過到孫仔戶口。他們一氣下和兒子打了7場官司追討,最終法院判兒子要退還借錢,及該筆324萬的轉帳無效,但老人家只要求孫仔還一半。網民痛斥兒子「啃老啃得理直氣壯」,其實老人家只是被啃得太過火才出此下策。
內媒報道,南京九旬宋氏夫婦有1仔2女,原本退休金足夠兩口子生活,2年前他們年紀大身體轉差,將名下物業轉售後,搬到兒子家住。兒子一再用各種理由向兩老拿錢,兩老已借了125萬給他投資做生意,他後來又頻頻索錢。
兩老決定不再縱容兒子,沒想到兒子一家翻臉,有天突然搬走,此時他們發現,賣樓的324萬元款項無故被轉到孫子戶口,但對此事完全無印象。原來有次兒子用宋老先生的手機,偷偷以人臉識別過數,將錢轉到孫子名下,但兩老並不知情。東窗事發後兒子開始「賴皮」,說款項是父親自己發給孫仔的,還藏了一條「宋爺爺人臉識別匯款片」。宋老先生一氣之下和親兒展開法律持久戰,前後打了7場官司。
內地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要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要由法定代理人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2018年,宋氏老父婦多次到南京腦科醫院治療,他們患有腦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礙等病,鑒定後已不符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標準。去年2月,兩老就此入稟,江寧開發區法院判兩人為限制民事行能力人。
打了兩輪官司,宋勇和兩名姐姐去法庭,申請成為父母監護人,但兩老認為兒子多次謀害他們利益、私自轉移資產,他們平日受女兒照顧居多,只同意兩女兒成為共同監護人,獲法官接納。
兩老再次興訟,要求法院判處將324萬贈於孫仔的行為無效。江寧開發區法院認為,2021年,宋男與父母同住時,操作父親手機轉帳,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宋爺爺此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轉帳未有充分認知。案件審理時兩老再表明不同意將賣樓錢交給孫子,法院宣告交易無效。不過,兩老只要求孫仔歸還一半金額,即162萬(約183萬港元)。
法院認同兩老只要求孫兒還一半,因為當事人有權自由分配,未料兒子和孫仔不服又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原判。而兒子以投資為名借得的125萬,兩老又經民事索償追欠款,亦獲法院接納。
江寧開發區法院管辦主任閆立海認為,此次判決通過評定長者民事行能力,撤銷無效贈予,子女應盡贍養長父母義務,而長者趁自己思維清晰時,應盡早指定監護人、提前立遺囑等維護個人權益。
雖有網民認為兩老原想「養兒防老」,但無論兒子和孫子都在謀算家產,「真的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啊」、「啃老啃得這麼理直氣壯」,他們年逾九旬只想安享晚年,但「後輩愈啃愈過份才迫不得己這樣,給不給孩子,捐不捐都是他們的事」。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