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室培慾│14歲女遭拐賣被性侵誕2孩 10年後逃脫竟反與加害者結婚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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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不時發生拐帶女童禁室培慾案件,但就算有機會重獲自由,人生可能已扭曲至被迫與狼共存。內地雲南1名女子自爆被拐賣淪為泄慾工具悲慘經歷,她於年僅14歲的時候,因想分擔家中經濟壓力而跟隨同鄉出城打工,豈料被對方以3萬人民幣(約3.5萬港元)賣給其他男子,在囚禁下慘受性侵懷孕,先後誕下2名子女,即使10年後最終成功逃脫,但為了解決子女上學問題,她被迫聯絡性侵犯辦理結婚證。事件至今已經過20年,她在一番思量後,今年被決定向外求助,不但透過網絡公開自己經歷,而且報警嘗試為自己討回公道,事件惹來網民高度關注,當地警方正在調查案件。

女事主取得滄源縣警方的立案告知書,確認為她被拐賣的案件符合法定條件,已經立案偵查。(紅星新聞圖片)

被拐賣後已成2童之母的巧雲(化名)是雲南滄源人,事發2003年,她14歲的時候決定輟學到縣城打工,母親不時會到當地探望她,由於家中兄弟姐妹較多,巧雲想為父母分擔經濟壓力,於是打算去外地工作。雖然家人不同意,但1名楊姓男同鄉向巧雲和另1名女子表示可以帶她們外出打工,最後巧雲決定離開滄源到外地謀生,由於當時沒有手機,所以沒有和父母好好道別,詎料這個輕率決定就此改變一生。

一路上的開支起初都是楊男承擔,但隨後楊男開始向巧雲和同行女同鄉索取相關「費用」,但因2女都無錢,楊男開始揚言要將她們賣走,他們一行三人一直北上,最後楊男竟在陝西開始賣走她們,但第1次不成功,直至2004年大約11月,楊男以大約3萬人民幣(3.5萬港元)將巧雲賣給寧夏固原市1個縣城的一對兄妹,巧雲肉隨砧板上只能被對方帶走,汽車在顛簸的路途上行駛很久,最後到達買方家中。

買家當中的哥哥當時29歲,巧雲先和「買家妹妹」同住,兄妹亦盡量照顧其起居飲食,沒有強迫她從事勞動工作,也沒有過多地限制自由,但巧雲始終太掛念父母和故鄉,所以決定逃跑,豈料和「買家兄長」狹路相逢而失敗收場。該對兄妹自此對巧雲嚴加看管,「他們看我(巧雲)看得很緊,白天院門都是鎖着的,如果他們要出去,家裡房間的門也是鎖着的」。

女事主遭拐賣後淪為禁臠,被性侵後先後誕下2名子女。(Getty Images)

住了近1年後,「買家哥哥」趁妹妹不在家,強迫和巧雲發生關係,其後她誕下女兒,才獲准向家人寄信,隨後更接到母親來電,「我們(巧雲和母親)兩個都很平靜,但我的心裏真的很痛。當時覺得自己可能再也逃不出這個境地了」,生活瑣事和無時都被監管,讓巧雲透不過氣來,甚至曾經意圖輕生,但最終為女兒而強忍下去。巧雲後來又生了1名兒子,而行動亦漸漸獲得鬆綁,「在大女年紀稍大時,我(巧雲)基本上可以出門了,但那時候也麻木了,有時候看着自己的2個孩子,心情會稍微好一點」。但女兒到4歲時開始明白事理,曾經詢問巧雲是否被拐來,讓她非常傷心,「孩子什麼都是知道的」。

去到2013年,巧雲趁「買家哥哥」外出打工,攜同2名子女逃回雲南滄源故鄉,但子女上學需要戶口,自己曾經問過其他人,以為必須要有結婚證才能為子女補辦戶口時,當時不知道尚有其他落戶途徑,所以就聯絡「買家哥哥」返回寧夏辦理結婚證,隨後對方曾經和她短暫回到滄源生活一段時間,以上學為理由將大女帶回寧夏,2015年再把兒子帶走。

電影《抖室》講述1名女子遭到陌生人囚禁性侵,2母子最終成功逃離,努力適應新生活,現實中發生類似橋段。(《抖室》電影海報)

2013年逃回到故鄉後,巧雲一直沒有報警,雖然想追究楊男的法律責任,但怕牽連到「買家哥哥」,繼而影響到子女,同時她也覺得「事情過去那麼久了,還領了結婚證,說出去也沒有人相信」,但2名子女被接走後,巧雲再也沒有和他們見過面,只能透過微信和子女聊天。

到了今年初,事件已相隔20年,巧雲徵求大女兒的意見後決定公開求助,今年2月聯絡義工訴說經歷,並透過網絡公開,同月巧雲取得滄源縣警方的立案告知書,確認為她被拐賣的案件符合法定條件,已經立案偵查。

去到上月,臨滄市滄源縣委政法委書記曾向傳媒表示,據其了解,巧雲外出打工失蹤後,其父母並無報警,原因在於帶她到外地打工的楊男是巧雲當時的男朋友,「男朋友把她賣了,(巧雲一方)一直都沒報過案,所以說現在案情還有點複雜,已經交由公安部門依法在重新梳理」。書記又說,楊男已承認自己拐賣婦女,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處理。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