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吵架 約「處男前任」飲酒訴苦遭強姦 女同志酒醒崩潰提告
「借醉行兇」固然犯法,何況性侵已經出櫃的前任女友更加「罪大惡極」。台灣一名女同志與女友吵架後,相約學生時期曾經交往過的男子訴苦,未料對方趁她飲醉時霸王硬上弓,她忍住疼痛反抗,隨即打電話向女友求救。事後女同志向男子提告性侵,前男友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刑1年10月,法官酌情以10萬新台幣(2.5萬港幣)和解,判緩刑3年。
受害女同志和一名姓李男子從小就是同窗,求學階段曾有一段純愛,惟她與李男拍拖後,發現自己不喜歡異性,因此向李男坦白,雙方結束戀情後做回朋友,投身社會後仍然保持聯絡。
直到去年9月,受害人和女友大吵一架後,邀請李男喝悶酒訴苦,李男亦爽快答應,兩人帶着酒意訂了旅館,隔天晚上才退房,又買了一大堆酒到旅館房間狂飲,其間受害人藉着醉意打電話給女友,但對方感到煩厭,不但叫她不要再致電,甚至掛斷電話,令到受害人傷心欲絕,飲得愈來愈多,甚至喝到嘔吐,並在廁所入睡。
當受害人醒來時,竟發現李男將她壓在身下強吻,但她在酒精影響下無力抵抗,只能轉頭避開。豈料李男直接脫褲硬上,受害人感到非常疼痛,用盡全身力氣踢開李男,隨即打電話向女友求救,但李男不知悔過,出言諷刺:「妳(受害人)好了沒啦,我想睡覺。」受害人立即穿好衣服離開,事後在女友的鼓勵下對李男提告。
李男去年12月到地檢署應訊時,承認兩人當日發生關係,但辯稱受害人酒量很好,當天根本沒有飲醉,反而他醉得非常疲倦,惟女方不讓他睡覺,甚至逼他玩牌,更說贏牌就可以與她做愛。他贏了之後按約定與女方做愛,形容女方顯得很享受,而且發出愉悅的呻吟聲。李男更稱當日喝得很醉,而且是他的「第一次」,但感覺和想像有出入,所以做到一半便停下,最終沒有射精。
法院審理後,法官根據呈堂證物對話記錄、旅館監視器等,認為李男違反受害人意願,兩人曾為男女朋友,分手後仍有聯絡,關係不錯,李男強姦罪成,被判刑1年10月。李男改口認罪,供稱受到酒精影響而犯案,加上事後多次向受害人道歉,已以10萬新台幣(2.5萬港幣)和解,獲得酌情判處緩刑3年,案件可以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