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樓上戶夜生噪音 男街坊鐵閘走廊貼大字報 被投訴戶爆另一版本
噪音滋擾確實令人難受,但誰是誰非卻可能另有說法。有港男在社交網站群組發文,稱近日深夜飽受樓上鄰居噪音困擾,忍無可忍決定列印多張大字報,於鄰居單位的鐵閘及走廊張貼,提醒晚上11時後勿製造噪音,更稱手法達到效果。港男的反擊手法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認為「做得好,全層樓知道,全區知道」,不過也有網民提醒胡亂張貼大字報可能違法,「小心喎,屈你刑事毀壞都得」。
不過,事件被報道後,報稱是被投訴的住戶向《香港01》爆出另一版本,稱對方的確曾多次上門投訴,指「你哋的腳步聲好大聲」,但住戶回應稱自己只是一般步行;又曾被指「玩波子」,但住戶強調根本沒有玩波子,家中亦沒有波子。住戶反指對方近日曾帶鎚仔上門敲打鐵閘,質疑有關行為涉及暴力及恐嚇。
有港男早於facebook群組「樓上噪音苦主大聯盟(香港)」發文表示,樓上鄰居經常於深夜發出噪音,他曾到樓上面對面反映,「我同佢講你哋好嘈,可唔可以靜啲?」,惟安靜了一段日子後,鄰居故態復萌,「早兩日開始又來料」。
樓主靈機一觸決定用A4紙列印多張大字報,印上「XXXX室,11點後,請勿製造噪音」,然後於涉事鄰居單位的鐵閘及走廊張貼,他指出此為第一步行動。樓主稱原來想用黑色底和紅色字,但認為「為咗啲無聊人print彩色,有啲唔合乎經濟環境效益,冇理由為咗佢拉低晒我哋成個群組嘅GDP」,故最終作罷。他又說,「做咗衰人太耐,我想用正當嘅手法去玩謝佢」。
有留言擔心樓主行為可能違法,「咁樣貼紙,如果對方報警,會唔會犯法,對方有鏡頭影到」,樓主回覆並強調「我呢啲溫馨提示」,又說「影到仲好添呀,記得落嚟搵我,我即刻打電話叫JP(太平紳士),叫JP call埋環境保護署」。樓主在發出貼文翌日再度發文表示,貼大字報獲得成效,「噚晚冇噪音發出」,開心地說終於能夠享受「深層次優質睡眠」。
不過,發帖約一周後,樓主回應其他網民時表示,昨晚又被吵到,「我忍唔住我攞咗個錘仔上去招呼佢」。
不過,報道刊出後,有自稱是被貼大字報投訴的住戶表示,的確曾多次有人上門投訴,對方稱「你哋的腳步聲好大聲」,住戶回則應指只是一般步行,又指舊式公屋單位的隔音本來就很差,「有時旁邊住戶交談的對話都可以聽得一清二楚」,甚至午夜上廁所時,穿拖鞋走路的聲音都會被聽到,質疑「難道這樣也要投訴他們製造噪音,影響睡眠?」。
該住戶稱曾有一次被指控「玩波子」,當時便回應指沒有玩波子,而家中沒有波子也沒有小朋友,認為對方所指的「玩波子」聲音,未必是單位發出,又或是來自其他物體。又質疑一可能是「水錘效應」、「共振」。
聽到聲音從某方傳來未必是真?內行網友指或是「共振效應」(點圖放大看原文及網民意見)▼▼▼
根據香港法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即1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