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裔狗主疑放鬥牛㹴上山 聲稱「train緊」 山坡傳浪浪悲鳴聲
【比特犬/鬥牛㹴】鬥牛㹴屬危險格鬥狗隻,飼養須受法例規管!有狗主於網上發文,表示周四(26日)午夜時分放狗途經葵涌大白田徑時,見到兩名南亞裔人士拖着兩隻目體重逾25公斤的大型犬隻徘徊,懷疑是比特鬥牛㹴(Pit Bull)。兩犬對着山頭狂吠,其中1隻更被鬆綁追野狗,港男上前查問,狗主竟大言不慚稱正「train(訓練)隻狗惡啲」,兩犬還作勢衝向他及撲向其他途人。不少網民斥責狗主「人渣」,又質疑是非法飼養鬥牛㹴。
根據法例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比特鬥牛㹴屬於格鬥狗隻,任何人輸入、管有而未進行絕育或繁育格鬥狗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即5萬港元,以及監禁6個月。
樓主於facebook群組「貓貓狗狗保護及領養區(香港)」發文表示,兩名南亞裔狗主拖着兩隻目測逾25公斤重的大型犬在大白田徑徘徊,樓主認出是比特鬥牛㹴。他起初以為是正常放狗,但隨後發現「兩隻狗對住山狂吠,其中一人更鬆綁放狗上山,追其他野狗」,他指出有數隻流浪狗住在山坡上很多年,一直都很乖。
樓主立即上前查問「你哋喺度做咩?」,狗主稱「我train(訓練)緊狗」,他緊接問「你train咩嘢?」,狗主指「train隻狗惡啲」,他心想「Train狗惡啲?放上山打啲浪浪?」。話口未完,「佢兩隻pit bull就企起身作勢衝埋嚟,有途人經過就撲同狂吠」,他形容兩名狗主很明顯沒經驗及不夠力控制鬥牛㹴,場面十分危險。
他表示,「我隻狗震晒,我都要避開佢」,但也忍不住指責兩名狗主,「叫佢哋走,唔好搞啲浪浪,因為山坡啲浪浪不停悲鳴,所以我都幾肯定有被攻擊嘅跡象」。可是天色太黑他拍不到片,「二來行唔到埋去」,無奈自己做不到什麼,亦沒有實質證據,只能網上發文呼籲他人「行經見到佢哋,自己同狗狗要小心啲」,又說「唯有祈禱浪浪平安」。
不少網民留言批評兩名南亞裔狗主,「人渣!到時惡到反咬主人就真係報應!」、「因果報應,呢啲人遲早自作自受」、「冇品衰人,希望多啲人睇到你嘅post」,又指如果真的是比特鬥牛㹴,放上山「訓練」會對流浪腦狗構成危險,呼籲樓主再見到應該報警。
有網民質疑香港飼養比特鬥牛㹴屬違法行為,「如果真係比特鬥牛㹴,屬格鬥狗隻,香港是不准進口的,可報警」、「佢哋分分鐘無合法牌照養的」、「一定要報警!無好好管理斗犬係犯法!報警希望佢哋收斂」。
根據法例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庭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該4個品種的混種狗隻均屬於格鬥狗隻。任何人輸入、管有而未進行絕育或繁育格鬥狗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即5萬港元,以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網站指出,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此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任何人安排、容受或准許任何格鬥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而該狗隻是沒有穩妥地戴上足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的口套;或該狗隻是沒有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即2.5萬港元,以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