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前男友無處不在 女生因1句話嚇到報案 警揭嚇人真相
感情路上要好來好去,勿變恐怖情人!台灣有女生前年和同居男友分手,對方多次箍煲不果,卻離奇地能掌握其行蹤,更乘她下班開車回家時「埋伏」要求復合,更威脅「會買槍」。女生質疑對方跟蹤她,因明明已開車擺脫,更和男上司約好報警,結果前男友又再現身派出所。由於事件可疑,警方即時檢查女生座駕,發現前男友偷偷裝了GPS定位,才能隨時掌握其行蹤。恐怖前男友終被控違反《個資法》及恐嚇危害安全罪,下場日前出爐。
案情指,台北邱姓男子於2021年和受害女生交往同居,後來因爭吵同年6月分手,他多次箍煲不果,女生更拒接電話。2021年6月30日,女生駕車回家時發現男友在停車場,懷疑被跟蹤,兩人發生口角後,邱男否認自己跟蹤,更要脅會去買槍,「槍我會買,我一定買」。
受害人見邱男不願離開,擔心自己安危,開車擺脫他後打電話向公司的男上司求助,兩人說好到派出所報案並申請保護令,她駕車離開車時非常害怕,多次看倒後鏡,以防邱男尾隨。
結果,邱男又在派出所現身,更目擊受害人和男上司在一起,他氣得恐嚇男上司,稱「已買好槍枝」。警方聽完雙方說法後,好奇邱男為何能精確掌握受害人行蹤,即前往檢查女方座駕,終在車底發現他偷裝的GPS裝置。
原來兩人分手後,邱男兩度潛入受害人所住社區的停車場,在其私家車車底偷裝GPS定位器,之後通過APP判斷受害人何時開車回家,提早一步走入停車場「埋伏」,以要求女友復合。
邱男見惡行被揭發,到案時馬上變樣,當場認錯希望和受害人及男上司和解,但雙方談判破裂,女方隨即獲得法庭保護令,禁止邱男騷擾,而他的行為也觸犯了《個資法》及恐嚇危害安全罪。
法官在庭上指,邱男無正當理由就在受害人座駕安裝GPS裝置,非法蒐集對方資料,事件中侵害了女方及男上司的行動自由和私隱,更威嚇2人。不過考慮到他無前科又認錯,判斷因失戀一時做錯事,保護令生效後的確沒有再騷擾,最終判違反《個資法》罪成入獄3個月、2項恐嚇危害安全罪合併判囚20日,可易科罰金,同時准緩刑3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