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霸位│大媽企馬路稱傷殘人士將泊車 網民斥不該指犯另一重罪
「人肉霸位」也要「賣慘」博同情?有港女日前於網上發文公審1名「人肉霸位」的大媽,她途經尖沙咀山林道時,發現有名大媽一直站在馬路上,當有輛私家車打算停泊在該位置時,大媽立即上前稱隨後會有傷殘人士的車輛需要停泊,藉此打發對方離開。港女對大媽的行為看不過眼,拍下影片,其後在網上流傳。網民紛紛斥「最憎呢啲人肉霸位,車位嚟㗎,你企埋去做乜?畀我就報警」,又指責大媽沒有戴口罩更重罪,「原來可以喺街唔使戴口罩」、「人肉霸位事少,無戴口罩事大,舉報佢無戴口罩罰5,000」。
該名港女於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布1段1分50秒的影片,可見有名大媽站在馬路邊1個空位,緊接上前向1名打算停泊在此位置的私家車司機稱,隨後會有傷殘人士的車輛需要停泊,又說「唔好意思呀」,當大媽轉身時看到港女正在拍攝她,但她沒有理會,繼續回到原位,而該名私家車司機未有與大媽糾纏爭論,直接駛走。其間,拍片的港女一直沒有作聲或上前制止大媽的「人肉霸位」行為,至1分30秒時,大媽所等的私家車才到達停泊,但未知是否由傷殘人士駕駛。
網民留言直斥,「冇戴口罩畀$5000先」、「着到咁樣以為你幫貨車落貨霸位,幾十歲值得體諒,但原來幫架私家車攞位,真係恃老賣老」、「畀我一定唔讓,單線你唔走,佢架車都嚟唔到」、「一定唔會讓,打斜部車入少少個位度,拉手掣,打999」、「個阿姐企到咁樣,車頭入佢點都擋唔住」。
有網民分享經歷,「我係MK(旺角)見到啲紋身漢用雪糕筒霸住啲錶位,但無人敢出聲、影相或拍片,亦都無人報警」、「我試過拿開個雪糕筒泊入去,觀塘宜安街嗰邊成日擺櫈我都試過」、「我試過拎走佢哋啲雪糕筒,跟住收埋喺後巷」、「我試過一腳踢開啲紙皮箱,都冇人理我」。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任何人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須一直佩戴口罩。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