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提離婚想帶子女返內地 夫想爭3孩撫養權 網民:驗DNA先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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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也許是放過大家,但最受影響的當然是小朋友。近日就有人夫發文指和妻子結婚時對方已有個1歲半女兒,後來和妻子再育有2個兒子。現今妻子提出離婚,並希望安排女兒和小兒子跟自己回內地。樓主補充妻子由結婚到現在都未曾在港工作,加上長時間在內地,因而求問網民自己會否有機會取得全部小朋友的撫養權。
該人夫在香港討論區以「老婆呢幾日提出離婚..好灰」為題發帖,指妻子是內地人,和對方結婚時她已有個1歲半女兒,婚後亦同住,後來再和妻子育有2名分別6歲和8歲的兒子。現今妻子提出離婚,並想要女兒和小兒子一起搬回內地居住。
樓主指出妻子由結婚到現在都未曾在港工作,她還有2年才能拿到正式身份證,但長時間不在港關係,3個小孩都習慣一起生活,因而求問自己有否機會取得全部小朋友的撫養權。
網民都表示不明為何非親生女的撫養權都要,並勸誡樓主2個兒子都要先驗DNA再作決定,「你攞返兩個仔算啦,人哋生嘅女你攞嚟做乜?」、「個女唔係你生咪跟佢母親,況且個女跟你都唔太方便」、「佢養仲好啦,最緊要同仔女有聯絡」、「驗係咪親生先啦」、「你確定兩個都係你個仔?」。
亦有人表示異地婚姻最受影響的一定是小孩,「中港婚姻悲劇,影響埋下一代」、「維繫唔到嘅異地婚姻,最慘就喺啲小朋友,人球咁樣推來推去」;有人則揶揄樓主妻子根本是為身份證才嫁給樓主,「內地人已經拎咗香港身份證,目標完成離婚合理」、「離婚無所謂,最怕佢問你拎贍養費」。
另有留言則認真解答樓主疑慮,「如果你老婆無另結新歡,佢係香港從未做嘢又長時期唔喺香港,你拎返小朋友撫養權機會應該係大,不過又要睇你係咪有份穩定收入嘅工作同你居住環境,性格脾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