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格風球|8號風球要求WFH 打風假已成歷史?HR顧問解畫能否拒絕
【風球尼格/8號風球/打風WFH/上班安排/提早放工/勞工處指引/天文台/天氣消息】尼格襲港,3號風球現正生效,天文台宣布下午1時40分或以前發出8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不少網民指打風早已無假放,早早被老闆要求WFH(在家工作),或等掛8號風球後回家繼續WFH,疑問到底能否拒絕。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曾接受《香港01》訪問,解答打風下是否需要WFH的問題,而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也有提及打風在家工作問題。
香港風假已成歷史?今早有不少網民問打風下已經要WFH,大呻「而家越嚟越少風假」、「咁打風要WFH係正常的,員工都係出緊公司糧,公司有權要求員工WFH的」,部分老闆早已安排全日WFH,或中午待天文台掛8號風球下再回家WFH,到底打工仔打風是否需要WFH?
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曾接受《香港01》訪問,指相關問題實屬色地帶,過去打風不用上班及提早下班安排,是基於保障員工安全,打工仔在屋企屬安全地方,「(員工)好似係Argue(反駁)唔到,但如果要返公司就可能跟返原本安排。不過是否WFH,要視乎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協調。
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指出,個別機構按運作模式及職位工作性質,僱主應預早評估容許僱員於有需要時在家工作(WFH)可行性,訂明適合在家工作僱員的工作範疇和模式、什麼情況下啟動WFH安排,過程中諮詢員工和考慮個別僱員需要,例如懷孕或殘疾僱員等。
▼11月1日 3號風球下大風中夾着雨▼
《守則》沒有法律約束力,僱主是否跟隨屬於自行選擇,惟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4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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