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家人突索取租約「死唔講原因」 網民猜用途力勸:唔好畀!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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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屋租約幹什麼?有公屋居民日前在網上發文,稱身家人突然要求他交出公屋租約,但「死唔肯講原因」,更動怒稱自己是戶主有權取回。由於一家未有能力購置居屋,疑問有何需要必須動用租約。有網民提到公屋租約一般可當住址證明用,而且是政府文件更具效力,申請一些津貼時可能要用到,但大部分人呼籲樓主不要交出租約,猜測「可能用嚟借財仔」,因對財仔來說公屋戶是好客人,皆因「唔容易走佬」。不過,網民提出關鍵一點,指樓主不肯交出租約的話,戶主本人去報失一樣可以補領,勸他再和家人溝通。

樓主稱身為戶主的家人最近突然要求他交出租約,但堅拒交代原因。(《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除非是租務事宜,公屋戶日常生活很少需要出示租約,有公屋居民日前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海達邨 白田邨 富蝶邨 斑蝶樓 恒景樓 皇后山邨 和田邨 菁田邨」匿名發文,稱家人突然問他拿租約,相信是要製作副本,但「死都唔肯講原因」,遂問網民到底什麼時候有需要出示或提交公屋租約副本。

有網民指租約可當作住址證明,

樓主未有透露該家人身份,但指對方是戶主,有網民猜測是他的父母,樓主稱家中水電費都是戶主名下,收費單已可當作住址證明,他也有個人入息證明。因為兩人關係很差,「(佢)死都唔講,佢仲要好嬲,佢話佢係戶主,佢攞返自己嘅嘢有咩問題」。樓主指一家人現時未有能力購買居屋,除名亦需要家庭成員簽名,現在不知如何是好,問網民到底有何情況需要動用公屋租約。

網民提及申請政府津貼、加名、除名、抽停車場都可能用到租約,但許多人呼籲樓主別交出去,懷疑對方是想「借財仔」,「死都唔講,唔會係好嘢」,宜先將貴重物品、身份證、護照收好。有網民稱見過部分財仔要求貸款人出示公屋租約,因為公屋租約屬政府文件,有確實地址及其他住戶資料,「公屋住戶對財仔嚟講係好客,因為唔係咁容易走佬,你屋企人唔講明原因要租約好有可疑」、「公屋租約同屋契都借到錢」、「財仔見到公屋租約,借都快手啲」。

樓主稱自己不是戶主,也很擔憂對方要拿租約幹什麼。(示意圖/資料圖片)

樓主對事件非常擔憂,怕萬一家人拿租約去借財仔,其他家人都會受累。有另一公屋住戶分享經驗,稱有家人失業很久,「無啦啦問阿媽拎租約,好彩我及時阻止」,同樣地該家人「死唔肯講原因,嬲咗我」。他估計樓主家人是受騙,「外面嘅人說話總是好聽,無啦啦拎最重要嘅租約出嚟,如果有鑊氣全家人都冇屋住㗎」,而且租約上有齊家庭成員資料,不算是戶主個人財物。

不過,有網民坦言樓主不是戶主,「若然租約不是你名,係父母佢哋名,你收埋都冇乜意思,佢哋去房署報失即可重發」,建議還是和家人平心靜氣溝通,「有問題早啲解決,解決唔到,其他人都可以搵定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