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警力?約女網友出街送399元衣服 男子報警追數 結果竟然咁
這樣也能報警?雲南1名男子最近在網上結交了女網友,聲稱日前見面時他在「不情願下」為女網友買了價值399元人民幣(約450港元)的衣服,但事後女方完全失聯,他警方求助,希望能討會買衣服的錢。結果民警靠他提供的「女網友美顏照」及現場監控鏡頭(閉路電視)找到涉事女子,並成功勸導她將衣物錢歸還。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人質疑女方存心詐騙,但許多人批評男事主「丟臉」,「不情願就不要買啊」,批評他扮被騙了大錢跑去報案,有濫用警力之嫌;另有不少網民揶揄丟手機時警方都找不到,反而這399元就能找回來。
事發於8月27日,雲南昆明網民方先生報警,希望討回為女網友買衣服的「買衫錢」。原來他前幾天約見女網友時,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為女方買了件衣服,索價399元人民幣。惟事後女網友拒接他的電話,也不回覆其訊息,只好向民警求助,「我不情願買,買完她就失聯了」。
警方根據報案人提供的「女網友美顏照」及事發地點附近的監控鏡頭,成功鎖定女網友身份。警方經電話聯絡女網友,成功勸導她將399元的衣服錢還給方男。而方男討回錢後非常高興,因一度以為錢是無法要回來,連番向警方道謝。
事件在網上引來爭議,有人認為女網友事後完全失聯是過分,惟許多人質疑事主追求女網友不果,想追衣服錢竟然是找警員,認為有濫用警力之嫌,「這操作嚇到我了」、「買完回家又一直碎碎念後悔,裝大款還報警,我暈了」、「現在的男人:一杯奶茶=拜金,399的衣服=詐騙」。
雖然有人同情警方「這也管真的辛苦了」,但不少人稱過去報失手機,警方也無法找回,這次竟能替事主追回買衫錢,感到不可思議,「丟的手機找不回來…找300塊」、「用美顏照片查監控,這麼難的事情都能辦到,何啥手機丟了找不到?」。另有人提到「贈予」在《民法》上屬於不可撤銷行為,可能因為這樣民警只能「勸導」她還錢。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