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風球|員工聞打風想銷假 老闆批輸打贏要拒絕 勞工法例咁講
【馬鞍/8號風球/上班安排/放假/年假/勞工處指引】強烈熱帶風暴「馬鞍」逼近,天文台預告會在今晚(24日)7時25分前時改發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提及「八號波」,最愛返工的港人當然關心上班安排,有打工仔就在討論區發文大呻,指上周已申請周四(25日)放年假,但得知有機會掛八號風球,便希望銷假改為在家工作(WFH),惟老闆卻以1句「唔可以輸打羸要」拒絕要求,令他只能做好白白浪費假期的準備,大嘆「請個假都黑仔過人」。
連登網民「薯茄_核心成員」以「部份同事無法銷假(明天星期四)」為題發文,指上周早已申請周四(25日)放年假並獲人事部批准,惟得知天氣消息指強烈熱帶風暴「馬鞍」預料會在周四早上最接近本港,有機會發出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後,便紛紛提出希望銷假,改為在家工作,以免白白浪費假期。
不過樓主指銷假申請迅速遭到人事部拒絕,對方明言「老細回覆:唔可以輸打贏要」,認為若已申請放假,不能因預料打風而臨時更改安排。最終樓主只能「硬食」,雖然他質疑公司的規定或有違反勞工法例之嫌,但亦做好被困家中,浪費大好假期的準備,無奈大呻:「請個假都黑仔過人,聽日擺明就全公司放假,自己就扣一日錢,怪就怪我請咗一日唔應該請嘅假……」
網民看過帖文各有意見,有人認為「輸打嬴要嗰個係你」,認為公司要求員工跟隨原本請假紀錄屬正確做法,而且不屬違法,「唔畀你放假就犯,唔畀你唔放假點會犯」、「你就肉酸咗啲嘅,貪埋啲小便宜」、「你放假一定要好天?」。亦有網民指出,樓主打風期間放假未必一定「硬蝕」,反而也有好處,「咪最多蝕半晝,人哋下晝狂風暴雨要趕返工,你可以安心在家放埋嗰半日佢幾爽」。
根據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四章,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