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課貓咪亂入鏡頭 老師被指影響形象即炒 告上法院結局大反轉
新冠肺炎疫情下,無論學生或老師也適應了上網課的生活。內地1名美術老師直播授課期間,家中愛貓先後5次「亂入」畫面,其任職的教育機構得知情況後,便以「影響老師形象」及早前一次遲到10分鐘的紀錄為由,將她解僱處分。老師不滿公司做法,一怒之下提出訴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事公司對員工守則「擴大解釋具有隨意性」,因此解僱屬違法,判處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約4.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8萬港元)。
案件早前於廣州天河法院審理,案情指,羅姓女子於2019年7月5日入職案中教育機構,擔任美術教師,2021年3月1日起按照公司要求在家以直播方式授課。2021年6月6日,羅老師直播授課時,家中寵物貓曾先後5次「亂入」鏡頭,引來同學注意,有人更在評論區問道,「旁邊那個蹭來蹭去的東西是什麽?」。
教育機構得知情況後翻看片段,認為羅老師容許貓咪進入鏡頭,屬公司內部守則《應知應會手冊》中訂明的「影響老師形象」行為之一,判定為B級違規。加上羅老師以往曾有一次上課遲到10分鐘的B級違規紀錄,令她於6個月內累積了2次B級違規,按公司規定會被升級為1次A級違規,故教育機構於2021年7月2日解僱羅老師作為處分。
羅老師「被炒魷」後心有不甘,認為貓咪於課堂畫面出現並不屬於違反手冊規定的行為,亦沒有影響後續課堂,故向天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僱的賠償金,公司則不服仲裁結果而向天河法院提出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羅老師按公司要求在家直播授課,教育機構應知曉授課環境不能等同於公司,而貓咪在畫面中出現的情況僅發生一次,亦無因而導致無法繼續授課。
法院指,教育機構將老師未有阻止寵物貓在畫面出現的情況,視為「授課期間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例如玩手機、瀏覽無關網站、聊天、接電話、吃零食、喝奶茶等帶有咀嚼動作的飲料等,顯然屬於「擴大解釋並具有隨意性」,因此判處解僱屬違法,教育機構須向羅老師支付賠償金41236.16元。
法官廖雅婧亦指出,疫情下部分公司員工在家辦公以降低成本,員工因環境的種種限制,辦公成效客觀上確實無法與在公司工作完全相同,公司不應對此予以苛求。
她亦指,僱主有權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員工的違法違紀行為給予相應處罰,但應以符合法律及生活常識合理要求作為前提。在執行的過程中,公司也應遵循合法、合理、合情原則,不能無限擴大解釋乃至超過勞動管理的正常範疇,強調肆意或無理解僱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