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港男月入29K近半交家用 缺首期女友提分手 網民:放生自己
27歲已被女友媽媽問有沒有首期?有港男日前發文大呻被迫分手,他現年27歲畢業後工作4年,現時月入2.9萬,每月要交1.4萬家用,計算粗略開支後每月儲到6000元,但女友媽媽已開口問他幾時買樓,指女兒27歲已不年輕。日前女友真的開口要求「冇首期就要分手」。帖文引起熱議,許多人大讚港男27歲月入近3萬已「好叻仔」,直言很多女生願意和男友一起努力,其女友心態似「諗住等男人養」,無父幹下要男生獨力負責首期太困難,應「趁早放生自己」。不少人提到他給1.4萬家用其實太多,建議他和家人商量一下。
港男投稿到facebook專頁「奴工處」,稱最近要面對現實,真的「冇首期,就要分手」。他交代自己今年27歲,畢業後工作4年,現時月入2.9萬,他粗略交代每月大約支出,其中1.4萬交家用、預留3000元午餐及交通費、3000元和女友出街拍拖、1500元供強積金、1500元還學費、1000元留來給人情和交稅,每月儲起約6000元。港男大呻過去讀書時覺得上班賺錢很開心,有收入後可以買到好多東西,但現實「原來出嚟做嘢養家咁辛苦」,學費要還又要交稅,現在又要靠他給家用「擔起頭家」。
他和女友媽媽見面時,伯母只會開口問他「幾時買樓」,稱「貧賤夫妻百事哀,叫我自己放棄,唔好害佢個女」,放話女兒27歲已經不年輕,「話養到個女咁大,唔會畀個女同你屋企人一齊住」。結果前幾天女友真的和他說「冇首期就要分手」。昨天他下班後不想回家,大嘆「望住維港,香港真係好靚,但我唔識得係呢個地方生存」,對自己、對女朋友徹底失望。
帖文引起熱議,許多人認為樓主27歲月入接近3萬已很不錯,「養得掂自己已經好叻」,並無對不起任何人,「27歲其實好細,畀呢啲社會框架限住有乜為」,又批評其女友心態像「等男人養」、「想坐享其成,唔識共同進退」。網民不解為何對方媽媽覺得男方要負責所有首期,「如果旨意他男家畀晒,而唔係雙方一齊承擔,已經預視到將來就算結咗婚,個關係都會係咁扭曲」。
不少人認為分手是好選擇,好讓女友找個有首期的男人,「呢啲女朋友,早走早着,趁早放生你自己」,分手後儲多3000元更易儲錢。有網民提到按樓主收入,家用比例其實很高,應該和家人溝通一下,如果屋企有經濟能力,「家用拎14K太多」。
(fb群組「奴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