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圖書館公然上色情網 家長斥職員無視投訴:點放心小朋友喺度

撰文:安祖娜
出版:更新:

炎炎夏日,到圖書館借書閱讀是不少家庭的避暑活動,不過有家長就發現,有老伯在香港中央圖書館使用公共電腦瀏覽色情網站,更公然觀看成人影片。該家長怒指,曾多次向職員投訴,惟相關情況一直沒有改善,直言難以放心讓子女留在圖書館看書。

有家長指有老伯在香港中央圖書館使用公共電腦瀏覽色情網站,更公然觀看成人影片,他曾多次向職員投訴,惟相關情況一直沒有改善。(fb「公務員secrets」圖片)

「我要投訴!」該名家長於facebook專頁「公務員secrets」發文,指1名老伯每天也在香港中央圖書館使用公共電腦瀏覽成人網站,更公然選擇色情影片準備「欣賞」。樓主指出,曾多次就情況向館內職員反映,不過「投訴咗咁多次都仲係俾佢照用」,狠批「我點放心小朋友喺呢到休閒?」

帖文引來網民討論,不少人對政府公用電腦未有封鎖色情網站感驚訝,「點解唔block(封鎖),上過呢啲網都會有病毒啦!其他人再用咪好大件事」、「私人公司都識block咸網,反而政府唔識,會唔會係有人要睇所以唔畀block」。亦有人指曾在其他公共圖書館遇上類似情況,「冇用㗎,我好多年之前喺圖書館度做資料整理,大埔圖書館都有好多咸濕阿伯喺度睇四仔,館長都係叫我哋唔好搞佢哋,除非佢做再過份嘅嘢」。

不少人對政府公用電腦未有封鎖色情網站感驚訝,亦有人指曾在其他公共圖書館遇上類似情況。(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2A條,任何人不論是否為了獲取報酬,均不得參與、提供或管理任何不雅、淫褻、令人反感或令人厭惡的公開真人表演,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人或眾人演出的戲劇、節目、展覽、表演、娛樂、演出、陳列或其他種類的表演。若在公眾地方觀看色情影片,令他人感到不安,或會構成「構成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