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氣派綠帽!人妻被揭出軌 情夫嗆:通姦已除罪 因1動作被入罪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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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情夫的竟然這麼理直氣壯,可算是奇葩!台灣彰化1名人妻出軌,更當街與「小王(情夫)」甜蜜餵食,被揭破後情夫還反嗆「通姦罪都已經除罪了」、「你愛告就去告,反正要告也告不動」等。丈夫不滿被「派帽」,憤怒提告;一審原本判丈夫敗訴,惟丈夫上訴後,裁定人妻及情夫侵害配偶權,須賠償15萬新台幣(約4萬港元)。

台灣彰化1名人妻出軌後與情夫同居,情夫被揭還後更反嗆「通姦罪都已經除罪了」、「你愛告就去告,反正要告也告不動」等,但最終被入罪。(示意圖,非當事人/gettyimages)

綜合台媒報道,劉姓人妻與林姓丈夫結婚後生下1名女兒。林男供稱,妻子於2020年8月離家出走後就出軌,更與情夫廖姓男子同居,還當街甜蜜餵食。同月劉女的親友到同居處關心詢問狀況時,作為情夫的廖男明言與劉女是「互相喜歡」,又反嗆「通姦已除罪化,這又沒什麼」、「你愛告就去告,反正你要告也告不動,我也不怕人告」等;劉女亦承認曾與廖男發生性關係。林男認為妻子行為侵害配偶權,於是提告要求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

劉女承認曾與廖男發生性關係,林男認為妻子行為侵害配偶權,於是提告要求賠償。(示意圖/資料圖片)

劉女則辯稱,因長期遭林男家庭暴力對待,忍無可忍才離家出走,而她透過友人協助才與廖男及其親戚等同住,並非單獨住在一起;廖男也稱是因為看見劉女遭到家暴,才伸出援手讓她借住。

彰化地院一審判林男敗訴,但他不服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分院(高分院)。高分院法官認為,即使劉女辯稱不堪家暴離家,但不能以此合理化與廖男的同居行為,而且2人同住,加上在公開地方餵食等動作,已逾越一般有配偶之人的正常社交往來,裁定2人侵害林男配偶權,判2人須賠償15萬新台幣(約4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