叻仔!視障人士拖導盲犬飲茶遭拒 10歲童見義勇為1句KO無知職員
年紀小小就懂得見義勇為,叻仔!有網民分享1件好人好事,指有次光顧茶樓時,遇到1名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入內,惟職員堅持要求將導盲犬放入狗袋或狗車,令他相當為難,此時1名年約10歲的男童卻大聲反駁職員,「導盲犬可以入餐廳,唔使用寵物車」,令樓主肅然起敬,男童的媽媽亦大讚他「叻仔」。
有網民日前投稿至facebook專頁「生仔要考牌系列」,指早前與家人飲早茶時,剛好坐在近門口位置,當時有視障人士拖住一隻有「導盲犬」字樣的狗進入茶樓,職員見狀即查問「有冇帶車或者狗袋?」,而視障人士則回答指,導盲犬受過訓練不會咬人,亦不會騷擾其他客人。惟職員堅持稱:「唔得喎,我哋呢度一係入狗袋,一係用狗車。」
正當樓主打算出聲指正時,附近1名目測10、11歲的小朋友大聲說「導盲犬可以入餐廳㗎,唔使用寵物車」,職員聽後有點猶豫,稱要先詢問經理意見,「因為我哋驚畀人投訴」。未幾經理前來處理,向視障人士表示「你快啲入嚟,快小小食,一陣食環嚟查,我哋就大獲」。最後該名視障人士被安排到較後位置,有年長食客即露出嫌棄的眼神,更冷言冷語稱「驚會食到啲狗毛」。
不過當視障人士經過該名小朋友旁邊時,小朋友安慰他說「唔使理佢哋,隻狗狗好可愛」,其後一個場面更令樓主感到很有愛,「佢媽媽摸一摸個小朋友塊臉,讚佢叻仔」。樓主認同媽媽給予鼓勵,「畀個小朋友知道,就算大部分人覺得係錯嘅事,其實你(小朋友)先係啱㗎」,他亦相當佩服其勇氣,「我諗我好似佢咁細個嗰時,應該係唔敢出聲嗰個。咁細個識見義勇為,係叻仔嘅!」。
網民都大讚該名小朋友「好叻」,直言大人都未必夠膽出聲,「但小朋友就立刻出聲,勇敢」、「同理心同正義感唔係人人都有」、「有見識,真係無知先可怕」,亦有人指媽媽家教好,「媽媽教得真係好好」、「佢媽媽個牌係金色嘅」。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訂明,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另外,《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在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同時,明確訂明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當嚮導的狗隻則屬例外,故現時法例是容許導盲犬進入食肆範圍內(食物室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