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空襲」西貢農莊 苦主呻危險兼農作物遭踩死:1日幾十架
滑翔傘讓人享受在空中自在飛行,但何時何地降落就要加倍小心。西貢有農莊負責人在網上分享影片,大呻近來很多人在農莊旁邊降落,破壞了農產品,而且農夫們隨時被滑翔傘衝擊受傷,「1日幾十架降落,意外必然有」。不少網民都直呼滑翔人士自私過分,又呼籲負責人報警處理,「一落地就報警啦,非法入侵私人土地加破壞財物」。
負責人昨日(18日)在facebook上載影片,顯示1名男子降落在農莊內,正整理橫跨幾排農作物的滑翔傘。他指位於西貢的有機農莊旁邊近日超多人降落,農莊內的人士隨時被滑翔傘衝擊受傷,大呻「辛苦幾個月農產品都踩死,最重要係危險唔係錢問題」,又形容一日有幾十架滑翔傘降落,易生意外。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很多網民都直斥滑翔人士行為危險自私,「以為係愛的迫降?」、「咁樣撞落去真係會出事」、「將自己的快樂種在人家的痛苦上」、「佢哋好彩唔係撞到人啫,如果有個細路或者阿伯咁俾佢撞一撞仲得了嘅?」,又認為負責人應報警處理,「裝cam、拍低晒每個人大頭、報警!」。有網民則建議農莊應大大隻字寫明會收取降落費,「應該罰佢每次降落收1萬,農作物係需要時間種出嚟,咁樣踩爛收費合理」、「私人土地,降落應該收取費用!強列建議增收月票!」。
根據民航處發出的《滑翔傘活動安全指引》,本港只有8個滑翔傘場地,包括浪茄灣、北潭凹、八仙、馬鞍山、西灣、石澳、南大嶼山以東及南大嶼山以西,滑翔傘飛行活動者應確保滑翔傘活動只在上述空域的範圍內進行,並須避免於任何公眾泳灘上空進行滑翔傘飛行活動或降落在任何公眾泳灘,亦不應在未經土地擁有人許可的情況下,降落在私人物業上。另外,活動者只可以在白天及具備目視氣象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滑翔傘飛行活動。滑翔傘飛行活動者須遠離雲層,並確保能時刻清楚看到地面。
根據《1995 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 48 條,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包括滑翔傘)而危害他人或財產的安全。滑翔傘飛行活動者須遵守上述規定,並時刻以安全方式操作滑翔傘。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