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雨拎錯遮 打工仔被同事斥「偷遮」要求賠$500 條數竟然咁計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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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顏色相似,拿錯他人雨傘的事時有發生,若不小心拿錯傘,被要求賠償500元又是否合理?有打工仔於討論區發文大呻,他與同事的雨傘同樣是黑色,日前下班時他不小心拿錯了同事的雨傘,翌日同事十分激動地指責「偷佢把遮」,他已立即道歉,但同事堅持要他賠錢,因「搞到佢尋日冇遮用,所以要坐的士返屋企,屈我賠返500畀佢(洗衫費、的士費)」,樓主對此十分不滿。
該名打工仔於香港討論區以「拎錯同事把遮返屋企,結果佢要我賠錢」為題發文表示,日前下班時他一時大意沒看清楚就拿錯了同事的雨傘,「因為真係好似樣」,翌日同事見到他拿着雨傘回公司,「佢好激動指住我話我偷佢把遮」,並指出雨傘上有標記,兩人對證後才知道原來真的是他拿錯,真正屬於他的雨傘一直放在辦公室。
樓主知道是自己弄錯後已立即道歉,但同事卻不放過他,要求賠償500元洗衣費及的士費。他不滿道「我認我大意係我錯,但有咩理由咁就要賠500畀佢?」,又質疑「當我水魚?」,指出原本打算請吃午餐當賠償,若堅持賠償500元,他一定不會妥協。
不少網民質疑樓主的同事小題大做及藉機勒索,「好小事only,人哋都say咗sorry,仲要人哋畀500,嚴重公主病」、「咁樣算唔算勒索?其實佢可以去7仔即時買把遮?最多你賠把7仔遮錢畀佢」、「買過一把新遮都係幾十蚊啫,又搭的士又洗衫?」、「5舊水?坐的士去遊車河呀?有冇的士單?對返出車時間先」、「咁樣只屬一場誤會,真係談唔上偷與盜」。
有網民則指出樓主應作賠償,但也要考慮賠償金額,「賠就應該,賠幾多才是重點!」、「請食飯可以,賠$500未免誇張咗啲」、「$500就真係多咗少少,你畀啲誠意道歉睇下賠償有無得傾」、「搞到人哋成身濕晒,又真係幾過份,不過又唔洗賠500嘅」、「洗衫50、的士200,OK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