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領餐後訂單取消 無送回餐廳判囚3月 網民:比酒駕嚴重?
訂單因不明原因取消,外賣員把餐點帶回家給家人吃,最後竟然被判刑?台灣新北市有名外賣員(外送員)去年凌晨接單,領餐後系統因不明原因取消訂單,他沒將價值550元台幣(約150港元)的餐點退回餐廳,而是帶回家給家人吃,餐廳最終報警。外賣員解釋,餐廳藏身於一排公寓的某戶內,在樓下放盒子讓外賣員領餐,全部鐵門一式一樣,他找了4小時找不到餐廳才放棄,惟說法未被檢方接納繼續控告。法官指,由於外賣員和餐廳以5500元台幣(約1500港元)達成和解,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台幣(約2.5萬港元),緩刑2年。事件引起熱議,不少人替外賣員抱不平,指鮮有餐廳在外賣單被取消後會要人回送,可能和未有回報有關,「吃個沒人要的餐點變前科犯」。
2021年3月20日,新北市一名林姓Uber Eats外賣員接單,送價值550元台幣的餐點,包括香秘製麻辣雙拼、紹興蝦及藥膳牛肉鍋。送餐中途,外送系統因不明原因取消了訂單,林男未有退回餐點,而是帶回家給家人吃。餐廳事後報警,林男被控侵佔罪。
林男受查時大呼冤枉,他原本試過送回餐廳,想不起餐廳地址,也不知道餐廳具體位置。餐廳坐落於一整排公寓的其中一戶,也沒設立店面和招牌,每戶外觀一樣。事實上,餐廳藏於其中一棟公寓鐵門後,店家在一樓放了盒子放外賣餐點,方便外賣員提取,林男發現鐵門都是同款,無法識別餐廳位置,花了4小時都找不到才放棄,帶回家讓家人吃。檢方不信納外賣員說法,仍依業務侵佔罪提告。
餐廳表示,雖然林男不是故意吃掉餐點,但也沒有提出和解方式,他們不是故意為難外賣員,只是遲遲收不到退回的餐點才會報案。
法官認為林男認罪賠償有悔意,他侵佔的食物價值不高,事發後已和老闆以5500元台幣賠償和解。按業務侵佔罪,最低刑罰是監禁6個月,但以案情來說太重可作減刑,餐廳亦同意判緩刑,最終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繳納金錢的方式代替刑期)9萬元台幣,緩刑2年。
案年在網上引起熱議,有部份人提到外賣員遇到這情況最重要是先向客服回報,發生問題時才有保障,又或者馬上回報給餐廳,「為了550元去告辛苦的外送員,這家店也是.…」、「送回去賣給下一個客人?」、「系統出錯取消要義務送回?那送回去的油錢還有出勤的工資誰要付?」。
有至少在兩個外賣平台送餐2年的網民指,基本上餐廳接單兼備好餐後,「按下去這單就有錢了」,不管是做好了沒外賣員來送,還是顧客取消等,也沒試過訂單被取消後會叫外賣員送回去的。有人提到其實餐廳不想付外賣員回送的跑路費時,一般都會叫外賣員自己解決,但最令人驚訝的是外賣員竟因此被判刑留下案底,「這要判3個月?」、「比酒駕還嚴重」。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