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當地港人校長分享衣食住行心得 按揭買樓要等幾年?
文:鄧景康校長
我在上篇談過一些身為移民的自身經歷,也分享了一些心態和思想上的準備工夫。在這篇文章,我會討論移民前後應該作的實際考慮,尤其是切身的「衣食住行」四方面,算是為正在思考或準備移民的朋友提供一些簡單參考,大家可運用這些原則準備,以應付未來的適應期。
衣物毋須帶太多
「周全的計劃」雖然是老生常談,但確實可以避免許多煩惱,尤其是不用攜帶過多無謂的物品。以衣履鞋襪為例,由於香港人移民他鄉,往往都會以與本地氣候相差甚遠的加拿大、英國、澳洲等為目的地,因此切記,除了有紀念價值或四季皆宜的貼身衣履外,無需全部打包寄運。再者,新居地的氣候往往有其特色,例如加拿大的冬天既寒冷又有風雪,需要保暖且擋風耐雪的衣服及鞋履,這些衣飾無需在港購置,落腳後會發現有更多廉價選擇。其時才逐步添置,既省卻運費,更避免費時收拾行裝,到埗後又要長時間等待收件的情況。在嚴寒的加拿大,香港常用的「樽領」毛衣派不上用場,只需一兩件薄襯衣,一件擋風防水力強的外套,手套領巾冷帽及雪鞋,便可應付日常生活。生活智慧就留在日常生活累積吧,也可以算是生活的樂趣!稍後,更可由應付生活昇華到享受生活的層面呢!
中式廚具帶幾多?
飲食方面,在收拾食具時也宜一切從簡。除了華人社會常用的湯匙、筷子、中式鑊等一時間難以搜尋到的廚、食具外,其他用具一般在到埗後均可在百貨公司或家品店一次過購入,如果移居地的華埠有一定規模,則中式廚具也頗易入手。另一方面,外國地大人稀,香港人定居後會發現街上餐廳寥落,食物選擇稀少。因此,不少家庭在移民後,便由「無飯家庭」轉變成三餐皆在家處理的「自煮家庭」,但切記煮食的責任宜作平均分擔,尤其是要有「自己食自己煮」的覺悟,否則與另一半或其他家人便容易就煮食、味道等瑣事爭執,影響感情。筆者剛探望在加一兩年的朋友,在港時常由家傭照顧日常起居飲食,在短短一兩年間,友人已經甚具煮意,並煮得一身好工夫!
不論移民前後,居住問題都令不少港人煩惱。作為過來人,我建議有能力者,尤其是在港有穩定職業及收入的朋友,在有移民打算時,先考慮以香港的收入申請欲移民地的銀行按揭。這是因為一旦辭職離開香港,除非現有積蓄可以在不借貸的情況下購入物業,否則即使積蓄相對豐厚,但在未有工作的情況下,當地的銀行一般不會輕言借款,更遑論外國一般十分重視個人信貸紀錄(Credit Score),初到埗者一般需時數年,才可儲得良好紀錄以獲得按揭。況且,剛移民抵步便將大量現金放在「不動產」,真是令財產動不了!
選擇居所家長要留意校網
至於初選居所,無用多言,家長朋友們必定以校網為首要考慮,居所大小或環境等則可稍作妥協,到子女稍大或有遷居需要時,由於有第一棟物業在手,銀行批核貸款的手續會變得更為簡便。另外,移民後也要注意維修保養居所的需要:在香港,裝修、維修、水電工程等服務應有盡有,價錢一般亦豐儉由人;外國則完全不然,即使有相關服務提供,一則等候需時,二則取價嚇人。我移居加拿大後,不但和太太共同包辦居所的髹油工序及花園整理,當家中出現當地常見的田鼠和臭鼬鼠蹤影時,更要在不嚇怕太太及年幼兒子的情況下「瓹窿瓹罅」滅鼠,可謂耗費心力時間。在外國生活,縱然可擁有在香港難以企求的幾千尺大宅,但操持家務、整理修備,必須做好「一腳踢」的準備。回望過去,隨著生活技能提升,我只覺得生活更踏實,也更具質素。
地廣人稀有車牌駕車有必要性
最後必定要討論在外國的出行情況。如前提及,除非居於如倫敦一類的大城市,否則在地廣人稀的外國,駕駛技術可謂必備。我在香港也算是駕駛經驗豐富,但到埗加拿大後第一次考轉換牌照考試時竟然也「肥佬」。究其原因,正是港、加兩地駕駛習慣有異,慣了在香港繁忙擁擠的街道左穿右插,很容易忽略讓路、過頭之類的應有之道。所以,如果移居地有應考轉換牌照的需要,記緊不能節省找在地教車師傅「補鐘」的學費,以熟習當地路況及規則。另一方面,夫妻二人宜同時擁有車牌,以方便起居生活需要;如需長途駕駛,亦可輪流替換。而在工作時的駕駛習慣方面,在外國生活驅車上班是等閒事,也要習慣動輒幾十公里的通勤距離,因此,找尋工作時除考慮工資及前景外,也要事先好好預算抵達工作地點的時間(Estimated Travelling Time),尤其需預想擬定的路線會否出現交通擠塞的情況,並以點對點(Door-to-door)的方式精確估算。香港那一套一般一小時內可從住家到達辦公地點的地理概念,可不能照搬無誤。我會在本系列最後一篇文章談談家庭,尤其兩夫妻及年幼子女間,該如何好好梳理移民前後的心理變化,做好適當調整。
作者簡介:
鄧景康校長持有教育碩士,香港及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師認證。加拿大私立學校Canaan Global Academy校長,學校獲加拿大專業註冊及認可(Accredited)。30年來致力培育學生在情緒精神、社交、學術等全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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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