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強制檢測令罰款提高至$5萬│康復者需否強檢?不遵守者罰款坐監
【香港疫情/強制檢測名單須知/Omicron】政府宣布恢復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曾經到訪較高傳染風險地點的相關人士,包括居民、員工和訪客等進行核酸檢測。而政府宣布今日(3月31)起,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相關罪行罰則,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違法,並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檢測地點名單請按此: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檢測包派發位置、開放時間|持續更新
如何檢測?
須接受強制檢測的相關人士可前往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進行核酸檢測,亦可自行安排經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進行核酸檢測。此外,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確診康復者是否要強制檢測?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毋須再接受強制檢測。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除非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申報,否則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不遵守有何罰則?
政府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相關罪行罰則,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違法,並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另外,政府各部門相關人員獲賦權執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規例下的若干職能,包括在有需要情況下要求個別人士提供資料或協助;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相關要求即屬犯罪,可處以第三級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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